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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海德曼: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0-12-29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海德曼”、“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就浙海德曼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
议案》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相关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44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08 号)核准同意,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50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33.13 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4,725.50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 6,530.87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8,194.63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
健验〔2020〕360 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具体情况详见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
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

                                     1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                                  环评批复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文号
                        额(万元)   金额(万元)                                    文号
                                                    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   玉环建
        高端数控机床
 1                       25,866.00      25,866.00         信息表(项目代码:       〔2019〕
        扩能建设项目
                                                    2018-331021-34-03-084209-000)   25 号
        高端数控机床                                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   玉环建
 2      研发中心建设      3,247.00       3,247.00         信息表(项目代码:       〔2019〕
            项目                                    2018-331021-34-03-097410-000)   24 号
        补充流动资金
 3      及偿还银行        3,000.00       3,000.00                 -                   -
            贷款
         合计            32,113.00      32,113.00                 -                   -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
       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2020 年 10 月 12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以及 2020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加使用暨补充确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形成如下决议:

           1、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9,344.92 万元、
       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241.46 万元。其中:高端数控机床扩能建设项目
       9,005.68 万元,高端数控机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39.24 万元。

           2、同意公司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8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2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如下表所示:



                                               2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本年度累计投入           累计投入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的金额           募集资金的金额             资金金额
         高端数控机床扩能建
 1                                   25,866.00             6,898.55                12,361.96
               设项目
         高端数控机床研发中
 2                                      3,247.00               475.6                  541.17
             心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3                                      3,000.00           2,922.98                 2,922.98
             银行贷款
            合计                     32,113.00            10,297.13                15,826.11


       2020 年 9 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4,200 万元购买中国农业银行结构性
存款产品,产品期限自 2020 年 09 月 30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0 日,2,000 万元
购买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产品期限自 2020 年 09 月 28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8 日;2020 年 11 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购买中国农业银行
结构性存款产品,产品期限自 2020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8 日。以上
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赎回,款项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概况

       结合目前公司“高端数控机床扩能建设项目”、“高端数控机床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
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变更前预定可使用状          变更后预定可使用状
序号               项目名称
                                                 态日期                      态日期
 1        高端数控机床扩能建设项目              2021 年 3 月           2021 年 9 月 30 日

 2       高端数控机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1 年 3 月           2021 年 9 月 30 日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原因

       募投项目中“高端数控机床扩能建设项目”、“高端数控机床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自 2019 年 3 月开工建设。由于建设初期项目投资主要为公司自筹资金,建
设进度整体较为缓慢。此外,今年以来,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以上项
目土建施工单位受复工进度及物流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导致项目土建及辅助设施


                                            3
的施工进度延后,同时受疫情影响国外设备采购周期也延长。

    公司自 2020 年 9 月在科创板上市,2020 年 9 月本次公开发行的资金到账。
募集资金到账后,以上项目按照正常施工速度进行。目前厂房主体已建设完成,
配套生产线已经完成平面布置及工艺流程设计,生产线相关设备在陆续购置。项
目原计划于 2021 年 3 月达到约定可使用状态,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情况,为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经审慎考量,拟将“高端数控机床扩能建设项目”、
“高端数控机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
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
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六、程序履行情况

    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
际情况,拟将“高端数控机床扩能建设项目”、“高端数控机床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的建设期由原计划的 2021 年 3 月达到约定可使用状态延长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
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
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
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宜已经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4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   莉              叶云华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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