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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海德曼: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4-26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0 年 8 月 3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证监许可〔2020〕1644 号文,同意浙
     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海德曼”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13,50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33.13 元,新股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为 44,725.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530.87 万元(不含增值税)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8,194.63 万元。2020 年 9 月 16 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海
     德曼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
     法(试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浙海德曼进行持续督导,
     持续督导期为 2020 年 9 月 16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民生证券通过日常沟
     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进行持续督导,现就 2020 年度持续
     督导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
 1
       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
                                                     保荐机构已与浙海德曼签订保荐协议,该
       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
 2                                                   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
       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
                                                     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易所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
                                                    2020 年度浙海德曼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
       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
 3                                                  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
       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
                                                    违法违规情况。
       公告。

                                              1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
                                                   2020 年度浙海德曼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
4    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
                                                   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
     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
5                                                 访等方式,了解浙海德曼经营情况,对浙
     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海德曼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2020 年度,保荐机构督导浙海德曼及其董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
6                                                 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
     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
                                                  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
     各项承诺。
                                                  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保荐机构督促浙海德曼依照相关规定健全
7    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 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
     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
                                                    保荐机构对浙海德曼的内控制度的设计、
     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
                                                    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浙海德曼的内
8    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
     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
                                                    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
     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
9                                                 保荐机构督促浙海德曼严格执行信息披露
     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
     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
     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 保荐机构对浙海德曼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
10
     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 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 报告的情况。
     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
     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 2020 年度,浙海德曼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11   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
     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生该等事项。
     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
                                                  2020 年度,浙海德曼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12   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
      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
                                                    2020 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浙海德曼不
13    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
                                                    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
      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
                                                    况。
      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
      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
      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
      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
14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涌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
                                                   2020 年度,浙海德曼未发生相关情况。
      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
      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
      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
      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
      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
      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5 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检
      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
15    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 2020 年度,浙海德曼不存在需要专项现场
      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 检查的情形。
      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
      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
      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发现的问题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
     高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议案审议通过
     后,公司按照董事会决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
     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4 日至 2020 年 9 月 29 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17
     亿元购买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致使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总额超出董事会授权额度 1,700 万元。
                                             3
    (二)整改情况

    鉴于以上超出额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出于充分发挥资金使
用效率的目的,且超额部分的资金将于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日 2020 年 10 月 30
日收回,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及公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增加使用暨补充确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0-012),补充确认了上述超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民生证券出具《民生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暨补充确认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就该事项发表无异议意见。

    在上述事项发生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将募集资金账户收支情
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建立了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审批流程及审批权限,并在各环
节设专人管理,同时公司组织管理层、财务人员及与募集资金收支管理相关岗位
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力度,杜绝类似事项再
次发生。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部分核心部件依赖境外品牌的风险

    数控车床的核心部件包括数控系统、主轴部件、刀塔部件、尾座部件、导轨、
丝杆和轴承等。公司部分高端数控车床生产所需的数控系统、导轨、丝杆、轴承
等核心部件需要采购境外国家或地区的专业品牌产品。对于主轴部件、刀塔部件、
尾座部件中少量标准件和电气元件等亦存在采购境外品牌产品的情形。由于技术
水平存在一定差距,若公司将上述相关境外品牌的核心部件全部采用国内品牌产
品,对于公司而言,其高端数控车床的精度水平、精度的稳定性、精度的保持性
会有一定的影响,进而影响高端数控车床的销售情况。

    若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出现极端情况,则可能因封锁、禁售、限售,导致上述
核心部件面临断供,导致公司的部分高端数控车床产品无法正常生产销售,严重
                                    4
影响公司的收入和利润。

    鉴于上述情形,在相关核心部件国内产品技术水平未达到境外品牌之前,公
司存在部分核心部件依赖境外品牌的风险。

    2、部分核心技术未申请专利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技术保密要求较高,而提升机床精度、稳定性等的部分技术为
产品设计工艺,申请专利并因此对外公示将影响企业未来生产经营。因此,公司
将伺服刀塔技术、伺服尾座技术等高端数控车床核心技术的部分内容作为商业秘
密进行保护,暂时未就该等技术申请专利。

    对于以商业秘密进行保护的核心技术,若相关核心技术泄密,则公司的竞争
优势会丧失,出现有显著竞争力的竞争对手,产品销售业绩可能会受到影响,导
致公司未来经营遭受重大不利影响。

    3、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数控机床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行业,公司面临着来自国内外机
床企业的激烈竞争。公司承受的机床行业激烈的市场竞争压力主要来自掌握先进
技术的国外机床巨头企业和国内个别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机床企业。公司需要在技
术创新能力、资金实力、品牌影响力和服务能力等方面不断提高,缩小与国外巨
头机床企业之间的差距。

    数控车床产品技术与研发能力主要体现在高速度、高精度、自动化、智能化、
环保等技术领域。如果公司不能持续进行技术投入,保持新品研发能力,不能持
续扩大产能,满足客户的及时供货需求,则在较为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将可能面临
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未来发展。

    4、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数控机床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对新产品研发人员、掌握工程技术的销
售人员、有熟练技能的高级技工需求较大。

    随着我国数控机床行业的快速发展,业内的人才竞争日益激烈,能否维持技
术人员队伍的稳定,并不断吸引优秀技术人员加盟,关系到公司能否继续保持在
                                      5
行业内的技术领先优势和未来的行业竞争力。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行业背景
下,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完善各类激励机制,建立更具吸引力的薪酬制度,可能存
在核心技术人员和专业人员流失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激烈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数控车床行业属于完全竞争市场,市场竞争激烈,产业集中度较
低。数控车床市场尤其是高端数控车床市场,所面临的市场竞争压力主要来自以
德国、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以及台湾地区的先进企业为代表的高端数控车床制
造商,以及部分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中高端数控车床企业。受到市场竞争不断
加剧的影响,公司现有产品的价格、毛利率存在下降以及现有产品被竞争对手产
品取代的可能,从而影响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若公司在激烈的竞争中无
法保持自身的竞争优势,市场竞争地位将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将会对公司的生产
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2、存货金额较大风险

    截至 2020 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 20,124.87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
为 27.09%,存货在公司流动资产中占比较高。

    公司存货中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比重较大,主要系公司原材料批量采
购,产品生产环节多和生产周期较长,原材料和产品类别较多,材料成本比重大,
按订单装配式生产,以及为满足交货及时性进行成品标准机备库的生产经营模式
等因素所影响。

    截至 2020 年末,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 42.90 万元。倘若未来下游客
户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可能产生存货滞压的情况,产生更多的存货跌
价损失,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3、募投项目产能消化风险

    公司拟投资建设“高端数控机床扩能建设项目”。本项目实施达产后,公司
在现有产能上新增年产 900 台高端数控机床的生产能力(包含 T 系列高端数控

                                    6
车床、自动化加工单元、并行复合加工机等产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经过
可行性论证和市场分析而确定,如果市场容量增速低于预期或公司市场开拓不
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使得公司存在产能不能及时消化的风险。

    4、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数控车床,下游应用领域包括汽车制造、工程机械、通用
设备、军事工业等行业领域,另外在电子设备、模具工业、船舶工业和航空航天
等行业领域也有所应用。公司下游行业中军事工业、电子设备、模具工业和航空
航天等行业领域对数控车床质量的稳定性和精度水平一般要求较高。

    如果公司未来产品出现缺陷或未能满足客户对质量较为严苛的要求,公司可
能需要承担相应的售后维修乃至赔偿责任,并可能对公司的品牌形象和客户关系
等造成负面影响,进而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5、应收账款产生坏账的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由于公司的业务模式特点,在信用政策不发生改
变的情况下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仍会保持较大金额且进一步增加。若公司主要客户
的经营状况发生重大的不利影响,出现无力支付款项的情况,公司将面临应收账
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从而发生坏账的风险,对公司的利润水平和资金周转
会产生一定影响。

    (三)行业风险

    1、新能源汽车发展对公司主营业务影响的风险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虽然目前总体占比较低,但呈现逐年增长趋势。随着
我国对新能源汽车的多项鼓励政策,预计未来新能源汽车市场份额将进一步扩
大,新能源汽车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传统汽车市场份额。

    传统汽车动力总成的大量零部件均需要使用车床进行加工,而新能源汽车因
为动力源的改变,动力总成发生变化,不再需要传统的内燃机,相应地不再需要
发动机活塞、缸套、曲轴、凸轮轴和连杆等零部件,且变速箱相应零部件需求也
会减少。公司部分下游汽车行业客户从事传统汽车发动机及变速箱零部件生产业

                                    7
务,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将对上述客户的业绩产生较大影响,进而影响下游汽车行
业客户对公司数控车床产品的需求,进而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四)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制造、工程机械、通用设备、军事工业等下游行业
领域。下游行业固定资产投资是影响公司和机床工具行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而
固定资产投资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和国民经济增长幅度。若宏观
环境低迷、影响投资信心,将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走低,进而对利润水平造成
重大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0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变动幅度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营业收入           410,550,923.38            384,736,158.45         6.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53,234,682.88             45,598,228.10        16.75%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46,577,887.93             42,100,000.07        10.64%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91,010,897.49             49,447,271.65        84.06%
    流量净额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765,735,427.89            330,554,458.22        131.65%
    的净资产
      总资产           1,048,060,187.74          571,261,808.95        83.46%


    2020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21               1.13           7.08%



                                            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21           1.13          7.0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1.06           1.04          1.92%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76          14.64    减少 2.88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10.29          13.52    减少 3.23 个百分点
      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5.81           5.13     增加 0.68 个百分点


    2020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16.75%,主要系公司积极消除
疫情带来的影响,不断发掘和培育有影响力的大客户,销售收入也取得了一定的
增长,同时产能释放、产品结构变化带来的毛利率增长以及公司进一步做好现金
管理,财务费用下降等因素对公司的经济效益产生了积极影响。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长 84.06%,主要系公司采取了
积极措施完善应收账款回款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客户信用政策的管理,减少不确
定因素的产生,公司结算方式主要为承兑,部分承兑到期托收也对本期现金流的
增加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总资产分别同比增长 131.65% 和
83.46%,主要系发行新股导致的净资产和总资产的增长。

    综上,公司 2020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具有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公司核心技术自主化及应用取得新进展

    公司扎根于车床领域,致力于车床应用技术的深度开发。反应车床特征的核
心部件(技术)是主轴部件、刀塔部件、尾座部件。公司核心技术主要包括数控
车床主轴技术、伺服刀塔技术、伺服尾座技术。2020 年公司完成了 160 型大规
格及高精度伺服刀塔的试制和技术评价。该型刀塔采用伺服电机分度,精密压盘
定位,液压锁紧原理,采用高刚性和高精度技术,适用于大型工件的高刚性和高
精度加工。与此相对应同时完成了 HD165 型同步电主轴试制和技术评价。该型


                                        9
主轴部件采用同步电主轴技术,主轴扭矩达到 800NM,配置了用于车铣复合加
工的主轴定位和锁紧功能。HD165 型同步电主轴主要用于大型工件的高刚性和
高精度加工。HD165 型同步电主轴和 160 型伺服刀塔主要用于大型卧式数控车
床或者中大型立式数控车床上。该两型同步电主轴和伺服刀塔的成功开发为公司
成功开发 V7000、Vi7000 系列(立式)并行复合加工机以及拓展并行复合加工
技术在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的应用奠定了基础。2020 年公司的 VD7000、
Vi7000 系列陆续推向市场,受到市场好评。该系列机型是公司募投项目的主要
产品之一,也是公司后续发展的主要支撑之一。

    (二)市场开发取得重要突破

    2020 年公司的市场开发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围绕“创新使用,创造消费”
的总方针,牢牢把握个性化需求这一基本特征,应用模块化手段不断推出有针对
性、可复制和推广的成套解决方案。公司整合了自动化和智能化设计、客户工程
应用、特殊零件制造、自动化和智能化产品装配等部门,成立了客户工程部,向
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陕西汉德车桥、无锡贝斯特等行业
龙头企业成为公司的客户,公司为这些客户提供的成套解决方案也成为进入对应
行业的敲门砖。替代进口是公司产品的基本定位。公司紧盯高端需求客户,实施
差异化销售策略,注重向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一批在行业有影响力的企业成为
公司的客户。公司实施直销为主,代理销售为辅的销售政策,不断扩大直销队伍
是公司市场开发的重要工作,2020 年公司通过内部选拔和公开招聘合计新增销
售人员 6 名,销售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规模不断扩大。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 2020 年度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为了保证公司能够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保持产品和服务的技术领先水平,维
持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2020 年度,公司研发投入
2,385.37 万元,较 2019 年度增长 20.78%;研发投入占收入比例达到 5.81%,
与 2019 年水平相比增加 0.68 个百分点。

    2020 年度,公司主要在研项目进展顺利。

                                    10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644 号文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5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33.13 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
总额为 44,725.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530.87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 38,194.6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0〕360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在经董
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
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19,222.05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
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179.52 万元),其中,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7,222.05 万元,购买的未到期结构性存款余额 2,000.00 万
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浙海德曼                           1207081129045374965       0.46         活期存款
                公司玉环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浙海德曼                            19935101040068740     14,502.59       活期存款
              公司玉环市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海德曼                              355878402934         2,719.00       活期存款
                  玉环支行
 合计                -                        -           17,222.05          -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已购买未到期的结构
性存款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
       银行名称                理财产品名称             金额               收益起止日         年化收益率

     中国农业银行股    “汇利丰”2020 年第 6454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份有限公司玉环    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          2,000.00                              1.5%-3.0%
                                                                     -2021 年 1 月 15 日
         市支行        存款产品(浙江分行专享)


               此外,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情形。

            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
        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
        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浙海德曼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直接持股情况             间接持股情况        合计持股情况       本年度的
                                                                                                    质押、冻
序号     姓名         职务          数量                   数量                  数量
                                               比例                  比例                   比例    结及减持
                                  (万股)               (万股)              (万股)               情况
 1      高长泉        董事长      1,297.67    24.04%     180.25      3.34% 1,477.92 27.38%             无

 2      高兆春      副董事长       933.59     17.30%           -       -       933.59      17.30%      无

 3      郭秀华         董事        660.43     12.24%         21.78   0.40%     682.21      12.64%     无

 4      白生文    董事、总经理        -         -            70.00   1.30%      70.00      1.30%       无

 5      宋齐婴      独立董事          -         -              -       -          -          -         无

 6      罗鄂湘      独立董事          -         -              -       -          -          -         无

 7      沈梦晖      独立董事          -         -              -       -          -          -         无
                  董事会秘书、
 8      林素君                        -         -            17.50   0.32%      17.50      0.32%       无
                    副总经理



                                                        12
                                 直接持股情况         间接持股情况      合计持股情况     本年度的
                                                                                         质押、冻
序号   姓名         职务         数量               数量                数量
                                          比例                比例               比例    结及减持
                               (万股)           (万股)            (万股)             情况
 9     葛建伟      副总经理       -        -          35.00   0.65%    35.00     0.65%      无

10     张建林      副总经理       -        -          35.00   0.65%    35.00     0.65%      无

11     何丽云     财务负责人      -        -          2.33    0.04%    2.33      0.04%      无

12     何志光     监事会主席      -        -          17.50   0.32%    17.50     0.32%      无

13     黄理法       监事          -        -          17.50   0.32%    17.50     0.32%      无

14     阳春莲   职工代表监事      -        -          7.00    0.13%    7.00      0.13%      无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浙海德曼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权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
       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13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   莉                      叶云华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