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海德曼: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浙海德曼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审核报告2021-04-26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7 页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44 号)同意注册,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
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35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3.13 元,共计募集资金
44,725.5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3,8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0,925.5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
户。另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 2,730.87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
资金净额为 38,194.6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60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38,194.63
项目投入 B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项目投入 C1 19,185.78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79.52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 19,18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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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79.52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9,188.37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9,222.05
差异[注] G=E-F -33.68
[注]募集资金实际结余资金较应结余募集资金多 33.68 万元,系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
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33.68 万元尚未从募集资金账户支付。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
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玉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
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
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1 个结构性存款账户,募集
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尚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9935101040068740 145,025,888.01 的新增外部费用 33.68 万元未从
限公司玉环市支行
募集资金账户支付。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207081129045374965 4,582.61
限公司玉环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355878402934 27,190,073.69
司玉环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9935141100024054 20,000,000.00
限公司玉环市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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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9,586.37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9,344.92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241.46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本公司截至 2020 年 9 月 21 日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
健审〔2020〕9604 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无
2020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
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2020 年 10 月 2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暨补充确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补充确认了上述超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将 2020 年 9 月 22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 2 亿元调整为 2.5 亿元,
授权有效期及循环滚动使用等其他事项维持原有议案内容不变。公司 2020 年度依据上述决议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
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累计金额为 25,700.00 万元,赎回保本型理财产品累计金额为 23,700.00 万元,取
得投资收益含税金额为 161.61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尚有 2,000.00 万元保本型理财产品未到期。
2020 年 9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 1,8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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