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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海德曼:浙海德曼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8-25  

                        股票代码:688577          股票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1-019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2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8月13日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何志光先生召集并主持,
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
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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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
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
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

自有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投资项目的实

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投资项目建设和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

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四号—
—股权激励信息披露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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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并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能

确保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

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
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

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
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
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
                                   3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
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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