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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海德曼:浙海德曼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8-25  

                        股票代码:688577         股票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1-018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23日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8月13日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长泉先
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浙江海德曼智能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
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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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骨干人
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个
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
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四号--股权
激励信息披露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公司拟定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向激励对象实
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白生文回避表决。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为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远期发展
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情况,特制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白生文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更好地推进和具体实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
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
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
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
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
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
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
的变更登记等;

    (7)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激励计
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
                                   3
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作废处理等;

       (8)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及调整,在
与本次激励计划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
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
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
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
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公司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
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
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
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
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
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
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
外的其他授权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
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白生文回避表决。


(八)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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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
东大会采用现场加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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