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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海德曼:浙海德曼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1-17  

                        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1-042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1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

普通股股东人数                                                          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34,595,28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4,595,28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64.0989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4.098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高长泉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均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指引(试
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其中独立董事沈梦晖、宋齐婴、罗鄂湘以通
讯方式参会;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林素君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34,595,283       100       0       0          0        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2.01        关 于 选 举 高 长 泉 34,595,283         100                   是
            先生为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2.02        关 于 选 举 郭 秀 华 34,595,283         100                   是
            女士为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2.03        关 于 选 举 高 兆 春 34,595,283         100                   是
           先生为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2.04       关 于 选 举 白 生 文 34,595,283         100              是
           先生为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3、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3.01       关 于 选 举 沈 梦 晖 34,595,283         100              是
           先生为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3.02       关 于 选 举 罗 鄂 湘 34,595,283         100              是
           女士为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3.03       关 于 选 举 宋 齐 婴 34,595,283         100              是
           先生为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4、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4.01       关 于 选 举 何 志 光 34,595,283         100              是
           先生为第三届监
           事会非职工监事
           的议案
4.02       关 于 选 举 黄 理 法 34,595,283         100              是
           先生为第三届监
           事会非职工监事
           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使用部分   2,178         100    0        0      0        0
       超额募集资金    ,375
       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
2.01   关于选举高长   2,178         100    0        0      0        0
       泉先生为第三    ,375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郭秀   2,178         100    0        0      0        0
       华女士为第三    ,375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2.03   关于选举高兆   2,178         100    0        0      0        0
       春先生为第三    ,375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2.04   关于选举白生   2,178         100    0        0      0        0
       文先生为第三    ,375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3.01   关于选举沈梦   2,178         100    0        0      0        0
       晖先生为第三    ,375
       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
3.02   关于选举罗鄂   2,178         100    0        0      0        0
       湘女士为第三    ,375
       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
3.03   关于选举宋齐   2,178         100    0        0      0        0
       婴先生为第三    ,375
       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1、2、3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孔瑾、汤明亮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浙海德曼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
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