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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海德曼: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04-27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海德曼”、“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民生证券对浙海德曼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44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08 号)核准同意,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5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33.13 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4,725.50 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 6,530.87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8,194.63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
健验〔2020〕360 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具体情况详见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
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


                                    1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                                  环评批复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文号
                       额(万元)   金额(万元)                                    文号
                                                   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   玉环建
        高端数控机床
 1                      25,866.00      25,866.00         信息表(项目代码:       〔2019〕
        扩能建设项目
                                                   2018-331021-34-03-084209-000)   25 号
        高端数控机床                               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   玉环建
 2      研发中心建设     3,247.00       3,247.00         信息表(项目代码:       〔2019〕
            项目                                   2018-331021-34-03-097410-000)   24 号
        补充流动资金
 3      及偿还银行       3,000.00       3,000.00                 -                   -
            贷款
         合计           32,113.00      32,113.00                 -                   -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若本次发行的实际募
       集资金量超过项目所需资金总额,超过部分用于补充与公司主营业务有关的流动
       资金;若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量少于项目所需资金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
       过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等其他方式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各项目的
       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待募集资金到位后进行置换。

           三、上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0 年 9 月 22 日,浙海德曼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 1,8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并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无异议意见。

           2021 年 10 月 26 日,浙海德曼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8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
       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并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无异议意见。

           除上述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外,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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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拟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400 万元暂时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本次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
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
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原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2 年 4 月 25 日,浙海德曼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
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4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审批决策程序符合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
要求。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浙海德曼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已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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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
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 12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
导》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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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   莉              叶云华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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