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浙海德曼: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9-14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0 年 8 月 3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证监许可〔2020〕1644 号文,同意浙
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海德曼”、“公司”、“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13,50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33.13 元,新
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4,725.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530.87 万元(不含增
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8,194.63 万元。2020 年 9 月 16 日,浙海德曼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海
德曼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
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浙海德曼进行持续督导,持
续督导期为 2020 年 9 月 16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民生证券通过日常沟通、
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进行持续督导,现就本半年度持续督导工
作报告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
  1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   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
        划。                                     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已与浙海德曼签订承销及保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
  2                                              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
        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2022 年上半年度,浙海德曼在持续督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3                                              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2022 年上半年度,浙海德曼在持续督


                                        1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   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
     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     事项。
     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
     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
     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
5                                               期回访等方式,了解浙海德曼经营情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况,对浙海德曼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2022 年上半年度,保荐机构督导浙海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德曼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
6
     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     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
     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
                                                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保荐机构督促浙海德曼依照相关规定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7                                               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治理制度。
     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保荐机构对浙海德曼的内控制度的设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
                                                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浙海
     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
8                                               德曼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
     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
                                                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
     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
                                                范运行。
     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   保荐机构督促浙海德曼严格执行信息
9    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
     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相关文件。
     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
     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
     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
     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   保荐机构对浙海德曼的信息披露文件
10   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     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
     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     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
     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
     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2022 年上半年度,浙海德曼及其控股
11   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     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2 年上半年度,浙海德曼及其控股
     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
12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
     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
                                                的情况。
     证券交易所报告。



                                       2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
       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       2022 年上半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
       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       浙海德曼不存在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
  13
       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       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       告的事项。
       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
       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
       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
       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2022 年上半年度,浙海德曼未发生相
  14
       重大遗涌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关情况。
       (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
       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
       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
       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
       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
       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5 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
                                                    2022 年上半年度,浙海德曼不存在需
  15   公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
                                                    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
       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
       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
       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
       情形。

    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民生证券持续督导人员对上市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
事前或事后审阅,包括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公告、董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告、监事
会会议决议及公告、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报告和其他临时公告等文件,对
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市公司严格按照证券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
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3
    1、部分核心部件依赖境外品牌的风险

    数控车床的核心部件包括数控系统、主轴部件、刀塔部件、尾座部件、导轨、
丝杆和轴承等。公司部分高端数控车床生产所需的数控系统、导轨、丝杆、轴承
等核心部件需要采购境外国家或地区的专业品牌产品。对于主轴部件、刀塔部件、
尾座部件中少量标准件和电气元件等亦存在采购境外品牌产品的情形。由于技术
水平存在一定差距,若公司将上述相关境外品牌的核心部件全部采用国内品牌产
品,对于公司而言,其高端数控车床的精度水平、精度的稳定性、精度的保持性
会有一定的影响,进而影响高端数控车床的销售情况。

    若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出现极端情况,则可能因封锁、禁售、限售,导致上述
核心部件面临断供,导致公司的部分高端数控车床产品无法正常生产销售,严重
影响公司的收入和利润。

    鉴于上述情形,在相关核心部件国内产品技术水平未达到境外品牌之前,公
司存在部分核心部件依赖境外品牌的风险。

    2、部分核心技术未申请专利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技术保密要求较高,而提升机床精度、稳定性等的部分技术为
产品设计工艺,申请专利并因此对外公示将影响企业未来生产经营。因此,公司
将伺服刀塔技术、伺服尾座技术等高端数控车床核心技术的部分内容作为商业秘
密进行保护,暂时未就该等技术申请专利。对于以商业秘密进行保护的核心技术,
若相关核心技术泄密,则公司的竞争优势会丧失,出现有显著竞争力的竞争对手,
产品销售业绩可能会受到影响,导致公司未来经营遭受重大不利影响。

    3、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数控机床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行业,公司面临着来自国内外机
床企业的激烈竞争。公司承受的机床行业激烈的市场竞争压力主要来自掌握先进
技术的国外机床巨头企业和国内个别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机床企业。公司需要在技
术创新能力、资金实力、品牌影响力和服务能力等方面不断提高,缩小与国外巨
头机床企业之间的差距。数控车床产品技术与研发能力主要体现在高速度、高精
度、自动化、智能化、环保等技术领域。如果公司不能持续进行技术投入,保持


                                      4
新品研发能力,不能持续扩大产能,满足客户的及时供货需求,则在较为激烈的
市场竞争中将可能面临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未来发展。

    4、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数控机床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对新产品研发人员、掌握工程技术的销
售人员、有熟练技能的高级技工需求较大。

    随着我国数控机床行业的快速发展,业内的人才竞争日益激烈,能否维持技
术人员队伍的稳定,并不断吸引优秀技术人员加盟,关系到公司能否继续保持在
行业内的技术领先优势和未来的行业竞争力。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行业背景下,
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完善各类激励机制,建立更具吸引力的薪酬制度,可能存在核
心技术人员和专业人员流失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激烈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数控车床行业属于完全竞争市场,市场竞争激烈,产业集中度较
低。数控车床市场尤其是高端数控车床市场,所面临的市场竞争压力主要来自以
德国、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以及台湾地区的先进企业为代表的高端数控车床制
造商,以及部分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中高端数控车床企业。受到市场竞争不断
加剧的影响,公司现有产品的价格、毛利率存在下降以及现有产品被竞争对手产
品取代的可能,从而影响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若公司在激烈的竞争中无
法保持自身的竞争优势,市场竞争地位将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将会对公司的生产
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2、存货金额较大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在公司流动资产中占比较高。公司存货中原材料、在产
品和库存商品比重较大,主要系公司原材料批量采购,产品生产环节多和生产周
期较长,原材料和产品类别较多,材料成本比重大,按订单装配式生产,以及为
满足交货及时性进行成品标准机备库的生产经营模式等因素所影响。倘若未来下
游客户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可能产生存货滞压的情况,产生更多的存
货跌价损失,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5
    3、募投项目产能消化风险

    公司拟投资建设“高端数控机床扩能建设项目”。本项目实施达产后,公司在
现有产能上新增年产 900 台高端数控机床的生产能力(包含 T 系列高端数控车
床、自动化加工单元、并行复合加工机等产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经过可
行性论证和市场分析而确定,如果市场容量增速低于预期或公司市场开拓不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使得公司存在产能不能及时消化的风险。

    4、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数控车床,下游应用领域包括汽车制造、工程机械、通用
设备、军事工业等行业领域,另外在电子设备、模具工业、船舶工业和航空航天
等行业领域也有所应用。公司下游行业中军事工业、电子设备、模具工业和航空
航天等行业领域对数控车床质量的稳定性和精度水平一般要求较高。

    如果公司未来产品出现缺陷或未能满足客户对质量较为严苛的要求,公司可
能需要承担相应的售后维修乃至赔偿责任,并可能对公司的品牌形象和客户关系
等造成负面影响,进而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5、应收账款产生坏账的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由于公司的业务模式特点,在信用政策不发生改
变的情况下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仍会保持较大金额且进一步增加。若公司主要客户
的经营状况发生重大的不利影响,出现无力支付款项的情况,公司将面临应收账
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从而发生坏账的风险,对公司的利润水平和资金周转
会产生一定影响。

    (三)行业风险

    报告期末,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虽然目前总体占比较低,但呈现逐年增长
趋势。随着我国对新能源汽车的多项鼓励政策,预计未来新能源汽车市场份额将
进一步扩大,新能源汽车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传统汽车市场份额。传统汽车动力
总成的大量零部件均需要使用车床进行加工,而新能源汽车因为动力源的改变,
动力总成发生变化,不再需要传统的内燃机,相应地不再需要发动机活塞、缸套、
曲轴、凸轮轴和连杆等零部件,且变速箱相应零部件需求也会减少。公司部分下

                                     6
游汽车行业客户从事传统汽车发动机及变速箱零部件生产业务,新能源汽车的发
展将对上述客户的业绩产生较大影响,进而影响下游汽车行业客户对公司数控车
床产品的需求,进而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四)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制造、工程机械、通用设备、军事工业等下游行业
领域。下游行业固定资产投资是影响公司和机床工具行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而
固定资产投资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和国民经济增长幅度。若宏观
环境受新冠肺炎疫情反复、国际局势等影响持续低迷,动摇投资者信心,将导致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走低,进而对利润水平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2 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2 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上半年度              2021 年上半年度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283,390,942.46              271,079,235.43          4.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33,265,275.92                39,327,384.53         -15.41%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31,475,046.60                35,811,382.99         -12.11%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26,213,130.09               43,200,879.95         -160.68%
  金流量净额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832,006,011.13              812,860,967.84          2.36%
  东的净资产
     总资产           1,226,235,657.47             1,223,624,813.93        0.21%


    2022 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6 月      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1              0.73           -16.44%


                                              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1         0.73             -16.4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0.58         0.66             -12.12%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98         5.01        减少 1.03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3.77         4.56        减少 0.79 个百分点
       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6.37         5.24        增加 1.13 个百分点
             (%)

    2022 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4.54%,主要系高端机销售实现了增长。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 606.21 万元,降幅 15.41%,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减少 433.63 万元,降幅
12.11%,主要系:(1)受人员增加及分摊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管理费用上升;
(2)公司加大了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增加。

    3、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同比减少 16.4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减少 12.12%,主要系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减少 15.41%和 12.11%
所致。

    综上,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具有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 2022 年上半年度未发生不利变化。

    (一)与国际品牌竞争对手对比的相对优势

    公司与国际品牌竞争对手的竞争,主要集中在高端数控车床业务方面。国内
高端数控车床市场曾经一度被马扎克、DMG 森精机、中村留等知名国际机床制
造企业所占据。随着公司在高端数控车床领域不断投入研发,已经实现了高端数
控车床主轴部件、刀塔部件、尾座部件的自主化生产,并建立了高端数控车床基
础技术平台及基础制造平台,产品技术水平基本达到了国际竞争对手的同类产品
水平。与国际品牌竞争对手相比,具有如下市场优势:


                                       8
     1、高性价比优势

    公司采用高性价比的定价策略,以低于国际品牌竞争对手同类产品的价格抢
占国内市场,让客户以较低的成本获得国际品牌产品的类似品质。另外,由于实
现了主轴部件、刀塔部件、尾座 部件的自主化生产,对应的备件费用相比进口
品牌大幅度降低,从根本上降低客户的后期维修使用成本。

    2、高效率的售前售后服务响应优势

    相对于国际品牌竞争企业在国内市场较多采用代理销售模式,公司采用直销
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可以面对客户售前售后需求直接快速做出服务响应,
提高客户的服务效率。

    3、细分领域市场优势及个性化服务优势

    公司专注于数控车床领域,以主轴、刀塔、尾座核心部件的自主化和基础技
术平台为支撑, 瞄准具体行业、客户、零件开展深度个性化服务,取得细分领
域竞争优势。与此对应,国际品牌竞争对手企业多以产品多样性为主要特点,面
向全球市场,客户面广,以标准化产品销售为主,尤其没有精力为中国众多的中
小企业提供个性化的定制服务。公司扎根和专注于数控车床领域,与中国经济同
步发展,伴随国内众多中小企业共同成长,充分发挥核心技术自主化的优势,围
绕 国内客户的需求及时进行针对性的产品开发和提供定制化服务,不断丰富个
性化服务内涵,形成适合国内市场的产品优势和服务优势。

      (二)与国内竞争对手对比的相对优势

    1、起草并执行较高标准,建立产品的技术优势

    公司产品标准在国家标准基础上将相关精度指标提高 50%以上作为公司产
品的制造标准。 依据所执行的精度标准,发行人通过高强度和持续性的投入,
掌握了与数控车床主轴、刀塔、尾座相关的核心技术,通过掌握的核心技术实现
了数控车床主轴部件、刀塔部件、尾座部件的自主化生产。通过对上述核心部件
的自主化生产,公司的高端数控车床的精度、精度稳定性等技术水平达到国际高
端数控车床的技术水平,与国内竞争对手相比,有明显的技术优势。



                                      9
    2、实施先进生产保证体系,建立产品高性价比优势

    公司生产保证体系的核心是单元化和模块化。通过单元化和模块化生产体系,
将产品的精度指标逐步分解:单个零件—部件—总装配,在各个环节制定单独的
检验实验标准及规范。通过单元化和模块化,使得产品的标准体系得到了完整和
可靠落实。通过零件精度标准、部件精度标准、分装精度标准等分解环节,最终
确保总装精度落到可靠的高精度基础平台上。在单元化、模块化的生产体系基础
上,公司采用云平台的管理体系,集约化的推进生产模式 和管理模式的创新。
对自制核心部件采用单元化、模块化的生产方式,大大地提高了生产效率, 最
大化降低了制造成本,相较批量采购以上核心部件的国内竞争对手,产品有明显
的价格优势。

    3、主要采取直销模式,形成快速反应机制的优势

    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网络。公司目前已经
从单纯生产型制 造转向服务型制造。公司逐步增加的自动化生产线产品收入的
价值体现在“研发—制造—服务” 的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每一个环节。在“工艺设计
+先进装备+技术服务”业务形态中,工艺设计和技术服务对技术人员和销售人员
的依赖越来越大,公司的直销队伍能保证全生命周期中各个环节的快速、高效介
入,持续不断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生产解决方案,帮助客户提升产品的工艺水平,
提高产品的生产效率。公司依靠多年积累的客户群体和产品口碑,在行业内树立
了高端数控车床高品质、高性能、快速售后的品牌形象,凭借技术、产品质量和
全生命周期的服务等综合优势,并与众多知名企业形成了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
积累了众多长期稳定的客户。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在技术领域进行创新,开发新
的产品系列,开拓新的市场,维护重点客户并开拓新的客户,在管理水平上持续
改进,使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不断加强,技术研发实力不断增强,产品种类不断
丰富,优质客户不断增加,公司业务稳健发展。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为了保证公司能够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保持产品和服务的技术领先水平,维
持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2022 年上半年度,公司研发
投入 1,806.46 万元,较 2021 年上半年增长 386.57 万元;研发投入占收入比例

                                     10
达到 6.37%,与 2021 年上半年相比增加 1.13 个百分点。

    2022 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在研项目进展顺利。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44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08 号)核准同意,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50 万股,每
股发行价格 33.13 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4,725.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530.87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8,194.63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
健验〔2020〕360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在经董
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
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5,135.71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515.58 万元),其
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735.71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400.00 万元。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账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浙海德曼                        1207081129045374965     0.35     活期存款
              限公司玉环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浙海德曼                         19935101040068740    1,139.56   活期存款
              限公司玉环市支行

                                      1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浙海德曼                                  355878402934            1,595.80     活期存款
                        司玉环支行
        合计                  --                         --             2,735.71           ——


         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
     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
     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浙海德曼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本年度的
                               直接持股情况       间接持股情况           合计持股情况
序                                                                                                质押、冻
      姓名       职务
号                            数量                数量                  数量                      结及减持
                                        比例                  比例                  比例
                            (万股)            (万股)              (万股)                      情况
1    高长泉      董事长     1,297.67   24.04%    180.25       3.34%   1,477.92     27.38%            无

2    高兆春     副董事长    933.59     17.30%      --          --     933.59       17.30%            无

3    郭秀华       董事      660.43     12.24%    21.78        0.40%   682.21       12.64%            无
               董事、总经
4    白生文                    --        --      70.00        1.30%    70.00       1.30%             无
                   理
5    宋齐婴     独立董事       --        --        --          --        --          --              无

6    罗鄂湘     独立董事       --        --        --          --        --          --              无

7    沈梦晖     独立董事       --        --        --          --        --          --              无
                 董事会秘
8    林素君    书、副总经      --        --      17.50        0.32%    17.50       0.32%             无
                   理
9    葛建伟     副总经理       --        --      35.00        0.65%    35.00       0.65%             无

10   张建林     副总经理       --        --      35.00        0.65%    35.00       0.65%             无

11   雍树玮     副总经理       --        --       4.36        0.08%     4.36       0.08%             无

12   林选玉     副总经理       --        --        --          --        --          --              --

13   何丽云    财务负责人      --        --       2.33        0.04%     2.33       0.04%             无



                                                  12
                                                                                    本年度的
                              直接持股情况      间接持股情况        合计持股情况
序                                                                                  质押、冻
      姓名       职务
号                           数量               数量               数量             结及减持
                                       比例              比例                比例
                           (万股)           (万股)           (万股)             情况
14   何志光   监事会主席      --        --     17.50     0.32%    17.50     0.32%      无

15   黄理法       监事        --        --     17.50     0.32%    17.50     0.32%      无
                职工代表
16   阳春莲                   --        --      7.00     0.13%     7.00     0.13%      无
                  监事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高长泉、郭秀华及高兆春。高长泉与郭秀华为
     夫妻关系,高兆春为高长泉、郭秀华夫妇之子。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
     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13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   莉                        叶云华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