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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海德曼: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2022-09-24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
规定,作为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海德曼”、“公司”)
的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
对浙海德曼核心技术人员贺子龙先生离职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贺子龙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现已办理离职手续并正
式辞任。贺子龙先生离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贺子龙,男,1983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昆
明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工程师。2012 年 2 月加入公司,
曾任公司技术部机械设计室主任、研发中心机械设计室主任等职务。

    贺子龙先生通过公司持股平台玉环高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兴
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87 万股,持股比例为 0.03%,前述股份在
授予时约定了服务期限条件,由于贺子龙先生离职发生在前述约定的服务期限内,
按照约定贺子龙先生需按原始出资价格转让其持有高兴投资的全部股份给高兴
投资股东高长泉或其指定的其他主体。

    贺子龙先生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截至本核查
意见出具之日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为 0.22 万股,获授股份均尚未归属。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自离职之日起,贺子龙先生已获授但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 0.22 万股不得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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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情况

    贺子龙先生的离职不会影响公司在研项目的推进和实施,目前其已完成与公
司研发团队的工作交接事宜。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贺子龙先生在任职期间,参与研究并获授权的实
用新型专利 36 项,申请中的发明专利 4 项。前述专利和专利申请均为职务发明
创造,涉及的专利权及专利申请权均属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贺子龙先生与公司
之间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其离职不会影响公司专利
权的完整性。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公司与贺子龙先生签署的《劳动合同》、《竞业禁止协议书》、《海德曼商
业秘密及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中明确约定了贺子龙先生负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竞业限制事项以及相关权利义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未发现贺子龙先生有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的行
为,亦未发现贺子龙先生离职后拟前往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或单位任职。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与技术人才的梯队建设,建立了成熟的研发团队和完备的
研发体系。公司通过科学的人才考核与奖励机制吸引并凝聚优秀的研发人员,打
造富有创新精神的优秀团队,保持公司研发能力,推动产品的持续创新和迭代。
公司重视对具备研发潜力的员工的选拔和培养,不断丰富人才储备,不存在对单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依赖。

    目前,贺子龙先生负责的工作均已完成交接,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研发等
工作均有序推进,贺子龙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经营能力、研发实力、核心竞争
力产生实质性影响。除贺子龙先生离职外,公司其他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动,
公司的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较为稳定。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历来高度重视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持续完善研发体系,吸引研发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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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高精尖人才,通过不断优化考核及奖励机制,提高团队凝聚力,有序推进各项
研发项目,进一步增强公司技术创新能力、研发能力。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贺子龙先生离职的背景及对公司日常研发工
作的影响;查阅了贺子龙先生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竞业限制及保密协议,
审阅了上述文件的重要条款;查阅了公司专利清单等文件;了解了公司研发人员
情况、核心技术人员情况、公司为保持较强研发能力采取的措施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稳定,贺子龙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
和生产经营带来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竞争力。

    2、贺子龙先生在公司工作期间所完成的与公司业务相关的专利等发明创造,
由公司享有知识产权,贺子龙先生的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贺子龙先
生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的技术研发和生产、经营均正常进行,贺
子龙先生的离职未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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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   莉                     叶云华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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