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海德曼:浙海德曼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2022-09-24
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2-033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22,220 股
归属股票来源: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简要说明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48.10 万股,占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5,397.17 万股的 0.89%。其中,首次授予 42.21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 5,397.17 万股的 0.78%,占本次授予
权益总额的 87.75%;预留 5.89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
5,397.17 万股的 0.11%,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2.25%。
(3)授予价格(调整后):36.36 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
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36.36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
票。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 110 人,预留授予 20 人。
(5)具体归属安排如下: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1
归属权益数量占首次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 30%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 30%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 40%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止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预留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 50%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止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 50%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止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
限。
②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
考核一次。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的每年对应
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单位:亿元)
年度营业收入(A)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1 5.3 5.0
第二个归属期 2022 6.5 6.0
第三个归属期 2023 7.8 7.3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年度营业收入(A) A>Am X=100%
2
An≦A≦Am X=80%
A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
3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
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8 月 28 日至 2021 年 9 月 6 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
象提出的异议。2021 年 9 月 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
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29)。
(3)2021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
年 9 月 1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31)。
(4)2021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
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6)2022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
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
及《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授予日期、授予价格、授予数量、授予人数、授予后限制性
股票剩余数量。
授予价格 授予后限制性
授予日期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调整后) 股票剩余数量
2021 年 9 月 24 日 36.36 元/股 42.21 万股 110 人 5.89 万股
2022 年 8 月 31 日 36.36 元/股 5.89 万股 20 人 0 万股
(三)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本激励计划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
况
2022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
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
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122,220 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
符合条件的 104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董事白生文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进行了回
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为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9 月 24 日,因此本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期限为 2022 年 9 月
5
24 日至 2023 年 9 月 23 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
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序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号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公司未发生前述
1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情形,符合归属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 条件。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激励对象未发生
2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前述情形,符合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归属条件。
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符合归
3 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 属任职期限要
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求。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单位:亿元) 根据天健会计师
年度营业收入(A) 事务所(特殊普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 触发值 通合伙)出具的
(Am) (An) 《浙江海德曼智
第一个归属期 2021 5.3 5.0 能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2021年年报
审计报告》(天
4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健 审 [2022]4058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X) 号),公司2021
A>Am X=100% 年实现营业收入
年度营业收入(A) An≦A≦Am X=80% 540,808,211.52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