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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海德曼:浙海德曼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2-11-08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目录  1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2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4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5

  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通过<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议案》  5

  议案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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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
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海德曼
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浙江海德曼智能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
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
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
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
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提前在股东大会签到处进行登记,会议
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会议主
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
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
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
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
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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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
东名称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
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 1 名股东代表、1 名监事为计票人,1 名股
东代表、1 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
字。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
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
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加股
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平等对待所
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海德曼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1)。

     十六、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
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
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
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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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1 月 17 日 14:00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
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
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股东代理人)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
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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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通过<公司章程>并授权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相关业务规定,浙江海德曼智
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2 日收到中证登上海
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实际完成归
属登记 117,600 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 53,971,720
股增至 54,089,320 股,注册资本由 53,971,720 元增至 54,089,320 元。

     二、通过《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形成《浙江海德曼智能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修订),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刊 登
(www.sse.com.cn)的《浙海德曼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通过<公司章程>并授权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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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规范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定本行为准则。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全文已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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