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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海德曼:浙海德曼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4-26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关于同意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0〕1644 号),中国证监会同意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海德曼”、“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50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33.13 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4,725.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530.87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 38,194.63 万元。2020 年 9 月 16 日,浙海德曼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海
     德曼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浙海德曼进行
     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 2020 年 9 月 16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民生证券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进行持续督导,现就 2022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
 1
       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
                                                     保荐机构已与浙海德曼签订承销及保荐协
       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
 2                                                   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
       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
                                                     权利和义务。
       易所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
                                                    2022 年度浙海德曼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
       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
 3                                                  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
       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
                                                    违法违规情况。
       公告。



                                            1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
                                                   2022 年度浙海德曼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
4    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
                                                   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
     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
5                                                 访等方式,了解浙海德曼经营情况,对浙
     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海德曼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2022 年度,保荐机构督导浙海德曼及其董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
6                                                 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
     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
                                                  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
     各项承诺。
                                                  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保荐机构督促浙海德曼依照相关规定健全
7    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 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
     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
                                                    保荐机构对浙海德曼的内控制度的设计、
     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
                                                    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浙海德曼的内
8    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
     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
                                                    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
     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 保荐机构督促浙海德曼严格执行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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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
     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
     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保荐机构对浙海德曼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
     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
10                                                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
                                                  报告的情况。
     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
     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
     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 2022 年度,浙海德曼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11   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
     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生该等事项。
     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
                                                  2022 年度,浙海德曼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12   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
      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 2022 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浙海德曼不
13    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 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
      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 况。
      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
      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
      违反《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
      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
14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涌等违法违规情形 2022 年度,浙海德曼未发生相关情况。
      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
      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
      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
      所或保荐机构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
      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
      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5 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检
      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
                                                   2022 年度,浙海德曼不存在需要专项现场
15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资金占用;(三)
                                                   检查的情形。
      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
      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
      存在重大异常;(六)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
      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部分核心部件依赖境外品牌的风险

         数控车床的核心部件包括主轴部件、刀塔部件、尾座部件、直线导轨、滚珠
     丝杆、数控系统、主轴轴承等。公司部分高端数控车床生产所需的数控系统、直
     线导轨、滚珠丝杆、主轴轴承等核心部件需要采购境外国家或地区的专业品牌产
     品。已经实现自主化的主轴部件、刀塔部件、尾座部件等核心中少量标准件和电
     气元件等亦存在采购境外品牌产品的情形。由于技术水平存在一定差距,若公司
     将上述相关境外品牌的核心部件全部采用国内品牌产品,对于公司而言,其高端
                                           3
数控车床的精度水平、精度的稳定性、精度的保持性会有一定的影响,进而影响
高端数控车床的销售情况。

    若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出现极端情况,则可能因封锁、禁售、限售,导致上述
核心部件面临断供,导致公司的部分高端数控车床产品无法正常生产销售,严重
影响公司的收入和利润。

    鉴于上述情形,在相关核心部件国内产品技术水平未达到境外品牌之前,公
司存在部分核心部件依赖境外品牌的风险。

    2、部分核心技术未申请专利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技术保密要求较高,而提升机床精度、稳定性等的部分技术为
产品设计工艺,申请专利并因此对外公示将影响企业未来生产经营。因此,公司
将伺服刀塔技术、伺服尾座技术等高端数控车床核心技术的部分内容作为商业秘
密进行保护,暂时未就该等技术申请专利。

    对于以商业秘密进行保护的核心技术,若相关核心技术泄密,则公司的竞争
优势会丧失,出现有显著竞争力的竞争对手,产品销售业绩可能会受到影响,导
致公司未来经营遭受重大不利影响。

    3、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数控机床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行业,公司面临着来自国内外机
床企业的激烈竞争。公司承受的机床行业激烈的市场竞争压力主要来自掌握先进
技术的国外机床巨头企业和国内个别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机床企业。公司需要在技
术创新能力、资金实力、品牌影响力和服务能力等方面不断提高,缩小与国外巨
头机床企业之间的差距。

    数控车床产品技术与研发能力主要体现在高速度、高精度、自动化、智能化、
环保等技术领域。如果公司不能持续进行技术投入,保持新品研发能力,不能持
续扩大产能,满足客户的及时供货需求,则在较为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将可能面临
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未来发展。

    4、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4
    数控机床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对新产品研发人员、掌握工程技术的销
售人员、有熟练技能的高级技工需求较大。

    随着我国数控机床行业的快速发展,业内的人才竞争日益激烈,能否维持技
术人员队伍的稳定,并不断吸引优秀技术人员加盟,关系到公司能否继续保持在
行业内的技术领先优势和未来的行业竞争力。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行业背景
下,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完善各类激励机制,建立更具吸引力的薪酬制度,可能存
在核心技术人员和专业人员流失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激烈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完全竞争市场,市场竞争激烈,产业集中度较低。数控车
床市场尤其是高端数控车床市场,所面临的市场竞争压力主要来自以德国、日本、
美国等发达国家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先进企业为代表的高端数控车床制造商,以
及部分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中高端数控车床企业。受到市场竞争不断加剧的影
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现有产品的价格、毛利率存在下降以及现有产品被竞争对
手产品取代的可能,从而影响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在激烈的竞争中无法保持自身的竞争优势,市场竞争地位将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2、募投项目产能消化风险

    公司投资建设“高端数控机床扩能建设项目”。该项目实施达产后,公司在
现有产能上新增年产 900 台高端数控机床的生产能力(包含 T 系列高端数控车
床、自动化加工单元、并行复合加工机等产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经过可
行性论证和市场分析而确定,如果市场容量增速低于预期或公司市场开拓不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使得公司存在产能不能及时消化的风险。

    3、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数控车床,下游应用领域包括汽车制造、工程机械、通用
设备、军事工业等行业领域,另外在电子设备、模具工业、船舶工业和航空航天
等行业领域也有所应用。公司下游行业中军事工业、电子设备、模具工业和航空

                                   5
航天等行业领域对数控车床质量的稳定性和精度水平一般要求较高。

    如果公司未来产品出现缺陷或未能满足客户对质量较为严苛的要求,公司可
能需要承担相应的售后维修乃至赔偿责任,并可能对公司的品牌形象和客户关系
等造成负面影响,进而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存货金额较大风险

    2022 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较大,存货在公司流动资产中占比较高,公
司存货中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比重较大。主要系公司原材料批量采购,产
品生产环节多和生产周期较长,原材料和产品类别较多,材料成本比重大,按订
单装配式生产,以及为满足交货及时性进行成品标准机备库的生产经营模式等因
素所影响。

    2022 年末,公司已充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倘若未来下游客户经营状况发
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可能产生存货滞压的情况,产生更多的存货跌价损失,进而
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2、应收账款产生坏账的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由于公司的业务模式特点,在信用政策不发生改
变的情况下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仍会保持较大金额且进一步增加。若公司主要客户
的经营状况发生重大的不利影响,出现无力支付款项的情况,公司将面临应收账
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从而发生坏账的风险,对公司的利润水平和资金周转
会产生一定影响。

    (四)行业风险

    新能源汽车发展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会形成一定的风险。报告期末,我国
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虽然目前总体占比较低,但呈现逐年增长趋势。随着我国对新
能源汽车的多项鼓励政策,预计未来新能源汽车市场份额将进一步扩大,新能源
汽车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传统汽车市场份额。

    传统汽车动力总成的大量零部件均需要使用车床进行加工,而新能源汽车因


                                  6
为动力源的改变,动力总成发生变化,不再需要传统的内燃机,相应地不再需要
发动机活塞、缸套、曲轴、凸轮轴和连杆等零部件,且变速箱相应零部件需求也
会减少。公司部分下游汽车行业客户从事传统汽车发动机及变速箱零部件生产业
务,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将对上述客户的业绩产生较大影响,进而影响下游汽车行
业客户对公司数控车床产品的需求,进而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五)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制造、工程机械、通用设备、军事工业等下游行业
领域。下游行业固定资产投资是影响公司和机床工具行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而
固定资产投资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和国民经济增长幅度。若宏观
环境受国际局势等影响持续低迷,动摇投资者信心,将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走
低,进而对利润水平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子公司经营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制造、工程机械、通用设备、军事工业等下游行业
领域。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2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变动幅度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营业收入               630,999,983.15       540,808,211.52      16.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9,680,318.54       73,006,715.51       -18.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50,130,954.68       61,942,160.43       -19.07%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872,858.87       52,397,943.89       -52.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65,279,009.86       812,860,967.84       6.45%

          总资产               1,378,876,529.32     1,223,624,813.93     12.69%



                                         7
    2022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11        1.35           -17.7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11        1.35           -17.7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0.93        1.15           -19.13%
          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15        9.28      减少 2.15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6.00        7.87      减少 1.87 个百分点
        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5.59        6.00      减少 0.41 个百分点


    2022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1、营业收入增加 16.6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 18.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减少 19.07%。公司在
2022 年加大了销售推广力度,产品的市场认可度进一步提高,使得营业收入有
所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系管理费用同比增加较
多,其具体影响因素为:一方面,公司新建的沙门工厂于 2021 年下半年投产,
2022 年相关资产折旧增加;另一方面,2022 年公司管理人员人数增加,薪酬支
出随之增加;此外,股权激励费用在 2022 年摊销的金额也是引起管理费用增加
的重要因素。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下降 52.53%,主要是由于:一方
面,受宏观经济增速趋缓的影响,部分客户回款速度变慢,导致现金流入减少;
另一方面,为维持合理的原材料库存、及时交付在手订单并满足潜在的市场需求,
公司对主要原材料进行了合理备货,导致现金支出增加。

    3、2022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总资产同比分别增长 6.45%
和 12.69%。

    综上,公司 2022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具有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集成公司核心技术的高端产品逐步打开市场


                                      8
    公司扎根于车床领域,致力于车床应用技术的深度开发。反应车床特征的核
心部件(技术)是主轴部件、刀塔部件、尾座部件。公司核心技术主要包括数控
车床主轴技术、伺服刀塔技术、伺服尾座技术。公司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
技术为基础,打造高精度、高效率、高可靠性的高端数控车床,在整合传统制造
技术(MT)和现代信息技术(IT)的基础上,向客户提供优化和集成了生产相
关要素的自动化制造单元。2022 年,公司核心技术继续在高端产品中得到深度
应用,相关市场的市场需求逐步得到释,其中:

    1、并行复合加工机机型主要有 Hi6000、VD7000、VZ7000、Vi7000、
HTD500。该类产品采用双主轴、双刀塔的基本布局,并在产品结构上配置对应
的自动化加工接口。双主轴均配置同步电主轴,双刀塔均采用伺服刀塔,刀塔结
构为高刚性 BMT(一种底座安装方式)结构,并配置大功率铣削主轴。采用双
通道数控系统,两个通道可以各自加工工件,也可以互相协作同时对同一工件进
行加工,采用多坐标、多轴控制。

    2、一体式自动化生产线主要产品有 T35B-AUTO、T40-AUTO 和 T55-AUTO
等。适用于各种轴类、盘类等零部件的高效集约化加工,可以根据客户要求配置
自动检测、设备运行自动控制等功能,形成单体自动化加工单元,根据客户需求
可联接多台自动化加工单元,形成一体式自动化生产线。

    3、集成式自动化生产线由标准型高端数控车床、智能化物流系统、检测系
统、防护清理系统和智能化控制系统组成,能稳定高效地完成智能化制造,节约
人力成本,提高产成品精度和生产效率。集成式自动化生产线最大的特点是具有
非常强的柔性,能够兼容多种规格产品的生产,最大化提升生产效率,最集约化
实现高精度生产。

    前述产品在 2022 年受到市场的较高评价,是公司核心技术和核心竞争力的
重要体现。

    (二)市场开发取得重要突破

    2022 年,公司的市场开发工作继续取得较大进展。围绕“创新使用,创造
消费”的总方针,牢牢把握个性化需求这一基本特征,应用模块化手段不断推出
有针对性、可复制和推广的成套解决方案。“进口替代”是公司产品的基本定位。

                                   9
公司紧盯高端需求客户,实施差异化销售策略,注重向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一
批在行业有影响力的企业成为公司的客户。随着品牌优势的进一步释放,公司陆
续成功开发了在行业知名的大型客户,在手订单充足。

    综上,公司在行业内继续展示较强的竞争能力,核心竞争力在 2022 年度未
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为了保证公司能够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保持产品和服务的技术领先水平,维
持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2022 年度,公司研发投入
3,524.49 万元,较 2021 年度增长 8.58%。

    2022 年度,公司主要在研项目进展顺利,研发工作取得了预期效果。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44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08 号)核准同意,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50 万
股,每股发行价格 33.13 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4,725.50 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 6,530.87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8,194.63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
健验〔2020〕360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在经董
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
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3,981.10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


                                   10
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468.54 万元)。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581.10 万元;另外 2,4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经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同意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浙海德曼                           1207081129045374965       0.27         活期存款
                公司玉环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浙海德曼                            19935101040068740      569.65         活期存款
              公司玉环市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海德曼                              355878402934         1,011.18       活期存款
                  玉环支行
 合计                -                       -             1,581.10          -


    2022 年,公司存在使用暂时闲置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详细
情况请参见《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2 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
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
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浙海德曼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11
                                 直接持股情况           间接持股情况        合计持股情况      本年度的
                                                                                              质押、冻
序号   姓名        职务          数量                    数量               数量
                                           比例                   比例                比例    结及减持
                               (万股)                (万股)           (万股)
                                                                                                情况
 1     高长泉     董事长       1,297.67   23.99%       182.12     3.37%   1,479.79   27.36%      无
 2     高兆春     副董事长     933.59     17.26%         --        --     933.59     17.26%      无
 3     郭秀华      董事        660.43     12.21%        21.78     0.40%   682.23     12.61%      无
 4     白生文   董事、总经理    1.23      0.02%         70.00     1.29%    71.23     1.31%       无
 5     宋齐婴     独立董事        --        --           --        --        --        --        无
 6     罗鄂湘     独立董事        --        --           --        --        --        --        无
 7     沈梦晖     独立董事        --        --           --        --        --        --        无
                董事会秘书、
 8     林素君                   0.33      0.01%         17.50     0.32%    17.83     0.33%       无
                  副总经理
 9     葛建伟     副总经理      0.33      0.01%         35.00     0.65%    35.33     0.66%       无
10     张建林     副总经理      0.33      0.01%         35.00     0.65%    35.33     0.66%       无
11     雍树玮     副总经理      0.38      0.01%         4.36      0.08%    4.74      0.09%       无
12     林选玉     副总经理        --        --           --        --        --        --        无
13     何丽云    财务负责人     0.33      0.01%         2.33      0.04%    2.66      0.05%       无

14     何志光    监事会主席       --        --          17.50     0.32%    17.50     0.32%       无

15     黄理法      监事           --        --          17.50     0.32%    17.50     0.32%       无
16     阳春莲   职工代表监事      --        --          7.00      0.13%    7.00      0.13%       无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高长泉、郭秀华及高兆春。高长泉与郭秀华为
       夫妻关系,高兆春为高长泉、郭秀华夫妇之子。

           截至 2022 年末,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高长泉持股比例为 23.99%;
       郭秀华持股比例为 12.21%;高兆春持股比例为 17.26%。同时,高长泉持有虎
       贲投资(持有公司 6.47%的股份)35.03%的财产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高长泉持有高兴投资(持有公司 4.03%的股份)27.31%的股权并担任法定代表
       人,郭秀华持有高兴投资 10.00%的股权。其中,虎贲投资和高兴投资为公司员
       工持股平台。综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长泉、郭秀华及高兆春三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 57.23%股份。

           2022 年度,浙海德曼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12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13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   莉                      叶云华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