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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海德曼:浙海德曼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4-26  

                        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3-014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控股子公司成都金雨跃机械有限公司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5,000 万元。
      担保方: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
海德曼”)。被担保方:成都金雨跃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雨跃”),为公司
持股 75%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公司提供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
之日,公司对金雨跃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0 元,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0
元,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少数股东毛宏提供 25%份额的反担保。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
议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一、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一)申请综合授信情况
    鉴于公司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资金需求相应增加,为更好地满足公司日常
经营与战略发展所需资金,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控股子公司金雨跃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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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银行
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融资租赁、金融衍生品等有关业务。以上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以公司及金雨跃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
的金额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
公司签署与授信有关(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
汇、保函、代付、保理、金融衍生品等)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
相关手续。
    本次授信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提供担保情况
    为解决公司综合授信所需担保事宜,公司拟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自有(含合并
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土地使用权、房产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
    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具体担保金额将视控股
子公司实际融资额等情况合理确定。毛宏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金雨跃的担保金额
承担25%份额的反担保。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前述担保的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等内容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公
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授信有关(包括
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代付、保理、金
融衍生品等)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期限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成都金雨跃机械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46409945D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成都高新区新创路 12 号 2 栋 1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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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法定代表人:毛宏
6、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03 年 2 月 20 日
8、与公司的关系:金雨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 75%股权、毛宏持有 25%
股权。
9、经营范围:设计、生产、销售机械设备(不含汽车)和模具并提供技术开发、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研发、销售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航空
航天相关设备制造、航空器零件制造;航空发动机、航空螺旋桨制造。(涉及未
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10、金雨跃为非失信被执行人,近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年度

            资产总额                                            3,350.25

            资产净额                                             -458.67

            营业收入                                            1,236.39

             净利润                                              -250.90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公司将根据经营情况、资金需求并结合
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金雨跃是公司整体业务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本次担保是为满足金雨跃日常
经营的资金支出需求,通过为其提供担保,有助于提升其融资能力,及时把握市
场机遇,提高其自身及公司整体的竞争优势。公司作为金雨跃的控股股东,能够
及时掌握其日常经营状况,对其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
    公司本次为金雨跃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雨跃少数股东毛宏未
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主要系毛宏作为自然人股东,资金实力有限,
承担风险能力偏弱,但毛宏为公司对金雨跃的担保金额承担25%份额的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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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0 元。公司对子公
司累计提供担保总额为 0 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金雨跃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授信提供担
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展的资金需要,且履行了合法程序,同时,
金雨跃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作为控股股东,能够及时掌握其日常经营
状况,并对其银行授信额度拥有重大的决策权,能在最大范围内控制担保风险,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事
项是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
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该议案
涉及的担保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提供担保的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对被担保人具备实质控制和影响,公司对其提供担保,系为支持控股子公司
业务发展、满足其经营需求的必要举措,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九、上网公告文件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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