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海德曼: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2023-04-26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
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海德曼”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
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浙海德曼及子公司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求,公司拟在 2023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
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控股子公司成都金雨跃机械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金雨跃或控股子公司)拟在 2023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
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以在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固定
资产贷款、项目贷款、银行 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融资租赁、
金融衍生品等有关业务,具体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和品种为准。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以公司的实际经营情
况需求决定。
本次授信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为解决公司综合授信所需担保事宜,公司拟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自有(含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土地使用权、房产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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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额
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具体担保金额将
视控股子公司时实际融资额等情况合理确定。毛宏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金雨
跃的担保金额承担25%份额的反担保。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前述担保的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包括但不
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等内容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
准。
本次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事项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外担保管理
制度》后按《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执行。
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
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授信有
关(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代
付、保理、金融衍生品等)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
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因控股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
过 7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除为公司自身担保外,另外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金雨跃,金雨跃
不属于失信执行人、其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子公司金雨跃基本信息
1、被担保人名称:金雨跃
2、成立日期:2003 年 2 月 20 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46409945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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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住所: 成都高新区新创路 12 号 2 栋 1 楼
6、法定代表人:毛宏
7、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设计、生产、销售机械设备(不含汽车)和模具并提供技
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研发、销售金属材料(不含稀贵
金属):航空航天相关设备制造、航空器零件制造;航空发动机、航空螺旋桨
制造。(涉及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9、最近一年/年末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资产总额 3,350.25
负债总额 3,808.92
净资产 -458.67
营业收入 1,236.39
净利润 -250.90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0、股权结构: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为 75%,非公司关联自然人毛宏持股
25%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如公司董事会通过该项授权,公司
将根据经营情况、资金需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严格按照董事
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
(三)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金雨跃是公司整体业务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本次担保是为满足金雨跃
日常经营的资金支出需求,通过为其提供担保,有助于提升其融资能力,及
时把握市场机遇,提高其自身及公司整体的竞争优势。公司作为金雨跃的控
股股东,能够及时掌握其日常经营状况,对其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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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为金雨跃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雨跃少数股东毛
宏未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主要系毛宏作为自然人股东,资金
实力有限,承担风险能力偏弱,但毛宏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金雨跃的担保金
额承担25%份额的反担保。
鉴于金雨跃的经营决策、财务管理由公司控制,本次为金雨跃提供担保
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因此公司认为该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造成损害。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0.00元。
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总额为 0.00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
及诉讼的担保。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
明确的同意意见。因控股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公司本次拟提供担保的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人具
备实质控制和影响,公司对其提供担保,系为支持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满
足其经营需求的必要举措,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
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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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之
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 莉 叶云华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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