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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海德曼:浙海德曼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26  

                        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3-010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的通知已于2023年4月14日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何志光先生召集并主持,
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 5
次会议,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讨论,
并对公司的决策程序、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监督,特别是对公司经营
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监事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
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
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2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3,100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6.68%;归属于
                                    1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968.03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18.2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
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
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
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编制过
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
员保证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
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 元人民币(含税),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4,089,320 股,预计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6,226,79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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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人民币(含税)。占公司 2022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7.19%;
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浙海德曼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监事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浙海德曼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3 年
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
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
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浙海德曼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
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
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3
《浙海德曼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3-00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浙海德曼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浙海德曼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1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确认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
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与关联方产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为向
关联方采购商品,前述关联交易履行了相关的审议程序,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
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本
次预计的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预计交易总额不超过
200 万元人民币,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对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
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浙海德曼关于确认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高端数控机床
扩能建设项目”、“高端数控机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4
银行贷款”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规定。监事会同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浙海德曼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
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浙海德曼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浙海德曼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16)。

                                    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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