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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艾力斯: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688578           证券简称:艾力斯            公告编号:2021-008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司
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艾力斯”)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金额合计支出为 500.00 万元。关联董事杜锦豪、祁菊、胡捷、JEFFREY YANG
GUO 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请股东
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
司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平、公
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1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系基于公司经营的实际需求,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
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
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
易预计总金额占公司 2021 年度同类交易预计总金额的比例较低,不会导致公司
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关联董事杜锦豪回避表决,其余委员一致同意并通过了该议案。

    (二)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预计 2021 年度与上海雅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锦酒店”)、
上海扬子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扬子江”)发生日常关联交
易,具体情况如下:




                                    2
                                                                                                                                单位:万元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
                                      本次预    占同类业务                         上年实际   占同类业务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与关联人累计已发
                                      计金额    比例(%)                          发生金额   比例(%)          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生的交易金额
                                                                                                           由于公司产品甲磺酸伏美替尼已
                                                                                                           于 2021 年获批上市,预计公司市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雅锦酒店       300.00         27.00                17.00     114.10        24.00
                                                                                                           场部培训及会议发生频率较上年
                                                                                                                         增加
                                                                                                           由于公司产品甲磺酸伏美替尼已
                                                                                                           于 2021 年获批上市,公司营销团
     租赁房屋          上海扬子江      200.00         15.00                20.88      87.66        15.00
                                                                                                           队不断扩充,相应增加租赁的办
                                                                                                                       公场地

  (三)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上年(前次)预计金额        上年(前次)实际发生金额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雅锦酒店                       500.00                          114.10    受疫情影响,部分会议活动变更或取消
      租赁房屋           上海扬子江                          80.00                        87.66                      -




                                                                     3
   二、 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 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上海雅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杜一灵
注册资本                5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6 年 11 月 2 日
住所                    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 369 号 2 号楼、3 号楼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 369 号 2 号楼、3 号楼
主营业务                酒店经营
主要股东                上海扬子江
                        截 至 2020 年 末 , 总 资 产 为 31,291,828.07 元 , 净 资 产 为 -
最近一个年度的主要财
                        53,191.550.85 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为 44,274,051.34 元,净
务数据(未经审计)
                        利润为 -19,058,221.43 元。

        2、上海扬子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胡捷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96 年 9 月 24 日
住所                    崇明工业园区秀山路 28 号 122 室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 218 号嘉里不夜城 1 座 28 楼
主营业务                工程施工
主要股东                杜锦豪、祁菊夫妇
                        截至 2020 年末,总资产为 1,270,415,856.71 元,净资产为
最近一个年度的主要财
                        632,088,834.57 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为 725,901,728.59 元,
务数据(经审计)
                        净利润为 16,161,542.78 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序号                   关联方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                   雅锦酒店                        受同一控制人控制下企业
   2                上海扬子江                         受同一控制人控制下企业

   (三)履约能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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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关联方公司依法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
的履约能力。公司已就 2021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了
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 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雅锦酒店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其采购酒店住宿、餐饮等相关服务。
公司与上海扬子江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其承租商业办公用途房屋。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且所有交易均已订立书面协
议,交易价格皆按公允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公司已与雅锦酒店签署了框架协议

    协议签订日期:2021 年 1 月 1 日

    合同有效期: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主要服务内容:商务会议以及餐饮安排服务

    定价原则:

    (1)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各项服务和交易的定价应不偏离向任何独立第三
方提供同类服务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2)甲方与乙方之间发生的日常支付应以实际发生的额度和费用标准进行。
    结算方式:付款和结算方式按照有关约定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上海艾力斯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已与上海扬子江签署了 2804、2805 室办
公室租赁合同

    协议签订日期:2019 年 3 月 1 日

    合同有效期:2019 年 3 月 1 日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

    租赁费:4.7 元/天/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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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上海艾力斯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已与上海扬子江签署了 2803 室办公室租
赁合同

    协议签订日期:2020 年 9 月 23 日

    合同有效期:2020 年 9 月 25 日至 2023 年 9 月 24 日

    租赁费:4.7 元/天/平方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属于正常性业务,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
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上述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
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
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
下,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上述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出席
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截止目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相关要求。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
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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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
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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