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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艾力斯: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6-22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及《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 对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审查首席运营官兼财务负责人候选人曾桂莲女士的工作履历、中国证监
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认为其具备出任公司首席运营官兼
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或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且提名、聘任程序符合
《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聘任曾桂莲女士担任公司首席运营官兼财务负责
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审查首席质量官候选人单华峰女士的工作履历、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认为其具备出任公司首席质量官的任职资格,未
发现有《公司法》规定或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且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聘
任单华峰女士担任公司首席质量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