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艾力 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力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 导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艾 力斯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及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0 月 12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 [2020]2559 号文《关于同意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公司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 90,0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2.73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 2,045,7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审计验资费、信息披露费以及其他发行手续 费 共 计 人 民 币 113,150,354.39 元 ( 不 含 增 值 税 ), 净 募 集 资 金 共 计 人 民 币 1,932,549,645.61 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到 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 道中天验字(2020)第 103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内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231,667,224.91 元, 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13,115,628.26 元,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人民币 128,000,000.00 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83,433,423.86 元 1 (含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28,000,000.00 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人民币 1,171,000,000.00 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178,116,176.14 元;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为人民币 53,551,048.77 元 为收到的银行利息和扣除手续费的净额。具体明细见下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2,045,700,000.00 减:已支付的发行有关费用 -113,150,400.00 减: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包括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455,433,423.86 其中: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34,798,151.81 其中: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320,635,272.05 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 -1,171,000,000.00 减: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28,000,00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手续费净额 53,551,048.77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余额 231,667,224.91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按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尚未使用的 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账户类型 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募集资金 31050161393600004871 177,808,855.63 张江分行 专户 募集资金 中信银行上海静安支行 8110201013501263105 27,096,210.21 专户 募集资金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支行 03004346482 24,208,447.10 专户 2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账户类型 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97160078801700002398 1,355,143.17 张江科技支行 专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川北 募集资金 121908875110804 391,664.28 支行 专户 募集资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 474175940663 806,845.44 专户 募集资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 530075418172 59.08 专户 合计 231,667,224.91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20 年 11 月 30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川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浦东分行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签署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 年 3 月,公司及其子公司江苏艾力斯生物医药 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合称“《监管协议》”)。上述监 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述监管协议均正常履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有效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 经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进行了前期投入。截至 2020 年 12 月 9 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先期使用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 134,798,151.81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出具了《上海艾力斯医 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9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3 资项目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0)第 3315 号)。公司 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 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34,798,151.81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4)。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全部完成募集资金 的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 128,000,000.00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 查意见,该事项已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 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全部完成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 16.8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 4 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 全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 最高不超过 14.0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 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 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1 年 度 , 公 司 在 上 述 额 度 范 围 内 购 买 结 构 性 存 款 , 取 得 到 期 收 益 47,861,649.48 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余额为 人民币 1,171,000,000.00 元。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募投项目之新药研发项目的 部分子项目及其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同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4,471.39 万元对新 药研发项目进行补充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 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金额调整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投资新药研发项目 5 的议案》,公司对募投项目之新药研发项目的部分子项目及其投资金额进行调整, 其中暂停 EGFR 外显子 20 插入突变抑制剂项目、c-MET 抑制剂项目、非小细胞 肺癌脑转移临床研究和 IIIB 期不可手术非小细胞肺癌的治疗的后续投入,合计 减少后续投入 19,623.70 万元;减少术后辅助治疗临床研究、联合 VEGFR 抑制 剂临床研究项目投入,合计减少项目投入 6,831.00 万元,以上累计调整金额 26,454.70 万元。上述调整金额以及新增投入 14,471.39 万元将用于增加针对一线 治疗 III 期研究的临床项目投入、调整联合化疗对非小细胞肺癌的二线治疗研发 项目、增加伏美替尼 20 外显子插入突变 NSCLC 临床研究、KRAS 抑制剂临床 研究及新辅助临床研究等新的临床项目以及 KRAS-G12D 抑制剂项目及 SOS1 抑 制剂项目等新的非临床项目,同时调整 EGFR C797S 抑制剂项目名称为第四代 EGFR TKI。 公司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新药研发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 金额将由原 76,290.70 万元增至 90,762.09 万元,新增投入 14,471.39 万元由公司 超募资金进行补充投资。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新药研发项目累计投入 18,501.56 万元。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 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6 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2]44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 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 面如实反映了上海艾力斯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艾力斯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公司《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情形。 7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总额 193,254.9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4,111.5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6,454.7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8,343.3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3.69%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 项目可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 行性是 目,含部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承诺投资项目 诺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 实现的 到预计 否发生 分 变 更 诺投资总额 总额 金额 (1) (2) 金额的差额 (4)=(2)/( 期 效益 效益 重大变 (如有) (3)=(2)-(1) 1) 化 承诺投资项目 新药研发项目 是 76,290.70 90,762.09 90,762.09 16,360.44 18,501.56 -72,260.53 20.38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总部及研发基地 尚未达到预定 不适用 49,797.55 49,797.55 49,797.55 22,075.23 23,145.41 -26,652.14 46.48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可使用状态 营销网络建设项 不适用 12,727.06 12,727.06 12,727.06 2,757.65 3,455.44 -9,271.62 27.15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 信息化建设项目 不适用 2,786.00 2,786.00 2,786.00 118.25 440.94 -2,345.06 15.83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药物研究分析检 尚未达到预定 不适用 8,666.94 8,666.94 8,666.94 - - -8,666.94 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测中心项目 可使用状态 承诺投资项目小 150,268.25 164,739.64 164,739.64 41,311.57 45,543.35 -119,196.29 — — — — — 计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不适用 12,800.00 超募资金 不适用 42,986.71 12,8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超募资金投向小 不适用 不适用 12,800.00 42,986.71 12,8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计 合计 — 193,254.96 — — 54,111.57 58,343.35 -119,196.29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8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3,479.8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021 年度实际完成置换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0,639.51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全部完成募集资金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 16.8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 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 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 14.0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 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 环滚动使用。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余额为人民币 11.71 亿元。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 1.28 亿元用于永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已于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1 年 5 月 18 日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完成使用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 1.28 亿元。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本年度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9 附表 1: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达到 变更后的项 变更 对应的 变更后项目拟 截至期末实际 本年度 是否达 本年度实际 实际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预定可使 目可行性是 后的 原承诺 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投资金额 实现的 到预计 投入金额 入金额(2) (%)(3)=(2)/(1) 用状态日 否发生重大 项目 项目 总额 (1) 效益 效益 期 变化 新药 新药研 研发 90,762.09 90,762.09 16,360.44 18,501.56 20.38%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发项目 项目 合计 — 90,762.09 90,762.09 16,360.44 18,501.56 — — — — — 随着公司药物研发工作的持续推进,根据公司实际研发情况及研发计划,公司对募投 项目之新药研发项目的部分子项目进行调整,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4,471.39 万元对 新药研发项目进行补充投资。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第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 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金额调整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投资新 药研发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金额调整及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补充投资新药研发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对上述信息进行了及时的信息披露。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 无 具体募投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无 的情况说明 10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杨沁 褚晓佳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