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艾力斯: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7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

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及《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对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审慎分析,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后续发展中的资金需

求,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和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需

要,所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续聘 2022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

和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一致性和连续性,公司拟续聘 2022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

司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1
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该

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

情况,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

该议案。

    五、《关于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

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系基于公司经营的实际需求,遵循了公

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关联交

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较低,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存在

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

意公司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七、《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2,8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

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

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2,800.00 万元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3
4
5
6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