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力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限售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解除司法冻结的核查意见2023-03-2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部分限售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解除司法冻结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为上海艾力斯
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艾力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中信证券对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限售股股份被司法冻
结及解除司法冻结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股份冻结及解除冻结的具体情况
根据艾力斯披露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
人部分限售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司近期获悉实际控
制人杜锦豪所持有本公司 10,800,001 股限售股股份存在被司法冻结及解除司法
冻结的情形,经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冻结的具体情况
是否为 冻结
占其所控制
控股股 占公司总 股份
股东名 冻结股份 的发行人股
东及其 股本比例 是否 冻结起始日 冻结申请人
称 数量 权的比例
一致行 (%) 为限
(%)
动人 售股
上海长宁大众
杜锦豪 是 10,800,001 4.44 2.40 是 2022/10/11 小额贷款股份
有限公司
合计 - 10,800,001 4.44 2.40 - - -
(二)本次被司法冻结的原因
经核查,本次司法冻结涉及杜锦豪为第三方与上海长宁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
限公司(即“冻结申请人”)的借款合同提供担保,上海长宁大众小额贷款股份
有限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向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起诉
讼并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裁定查封、冻结借款人和担保人(即“被执行人”)
名下价值人民币 15,998,200 元的财产。2022 年 10 月 11 日,杜锦豪所直接持公司
的 10,800,001 股限售股股份因此被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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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解除司法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由于被执行人已履行了全部法律义务,法院经审查
后裁定解除对担保人杜锦豪直接持有的本公司 10,800,001 股限售股股份的冻结。
剩余被冻结
占其所控 占公司 剩余被冻结
剩余被 股份数量占
股东名 本次解冻 制的股份 总股本 解冻裁定 股份数量占
冻结股 其所控制的
称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时间 公司总股本
份数量 股份比例
(%) (%) 比例(%)
(%)
杜锦豪 10,800,001 4.44 2.40 2023/3/15 - - -
合计 10,800,001 4.44 2.40 - - - -
二、保荐机构对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艾力斯实际控制人部分限售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解除司法冻结事项不
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上述被司法冻结的限售股股份已得
到了冻结解除,目前未发现上述事项对公司的业务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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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实际控制人部分限售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解除司法冻结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沁 褚晓佳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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