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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力斯: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3-03-30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零二三年四月
                                                              目 录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 2 -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 4 -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 6 -

议案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6 -

议案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12 -

议案三《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 16 -




                                                                         -1-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
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上
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出席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
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
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会议签到应当终止,由
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签到终止
之后到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二、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
应事先在股东大会签到处进行登记。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方
发言。股东及代理或提问应围绕本次大会议题,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股东不得打断大会报告,要求大会发言。违反前述规定的, 会议主持人可以拒绝或
制止。

    五、会议主持人有权根据会议进程和时间安排宣布暂时休会。会议主持人在认为
必要时也可以宣布休会。

    六、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


                                        -2-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及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
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
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
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
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八、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 1 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1 名股东代表参加监票。
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 1 名股东代表、1 名监事负责计票;1 名股东
代表、1 名律师负责监票。表决结果当场公布,相关人员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

    九、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
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
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
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
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
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
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4)。


                                         -3-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4 月 7 日 14 点 00 分

    2、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凌霄花路 268 号 9 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杜锦豪先生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日期:自 2023 年 4 月 7 日至 2023 年 4 月 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

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四)宣读会议须知

    (五)选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六)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七)针对大会审议议案,股东发言和提问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

答股东提问

    (八)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九)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十)复会,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

告为准)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4-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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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原定于 2022 年 11 月 27 日任期届满。公司已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艾力斯医
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开展董
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
事会同意提名杜锦豪先生、祁菊女士、胡捷先生、徐锋先生、JEFFREY YANG GUO 先
生、谢榕刚先生、金家齐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
人简历见本议案附件。

    本议案下共有七项子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对下列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
行逐一审议并表决:

    1.01《关于选举杜锦豪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关于选举祁菊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3《关于选举胡捷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4《关于选举徐锋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5《关于选举 JEFFREY YANG GUO 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1.06《关于选举谢榕刚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7《关于选举金家齐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本议案已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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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一: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杜锦豪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195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大专学历;1996 年至 2020 年 3 月,担任上海扬子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
事长;2020 年 3 月至今,担任上海扬子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05 年至今,
担任上海万江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4 年至 2020 年,担任公司总经理;
2004 年至 2022 年 9 月,担任公司董事长;2022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
理。

    杜锦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40%股权,杜锦豪、祁菊夫妇通过 100.00%持有上海乔
可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 32.17%股权,杜锦豪先生通过员工持股平台
上海艾祥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艾祥”)和上海艾耘企业发展中
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艾耘”)间接控制公司 10.49%股权,杜锦豪先生通过
与 JEFFREY YANG GUO 先生以及 JENNIFER GUO 女士达成的一致行动协议,间接控
制公司 8.99%的表决权,杜锦豪、祁菊夫妇合计控制公司 54.05%的表决权,为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

    公司董事祁菊女士为杜锦豪先生的配偶,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胡捷先生为杜
锦豪先生的女婿,公司董事 JEFFREY YANG GUO 先生与杜锦豪先生为一致行动人,
杜锦豪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杜锦豪先生不
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
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

    2、祁菊女士,现任公司董事,195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
学历;2011 年至今,担任上海扬子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9 年至今,担任
公司董事。

    祁菊女士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截至目前,祁菊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其通过直接持有上海乔可的股份以及上海艾祥的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8-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杜锦豪先生为祁菊女士的配偶,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胡
捷先生为祁菊女士的女婿,祁菊女士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祁菊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3、胡捷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兼
副总经理。胡捷先生毕业于卡内基梅隆大学计算机专业和电子商务专业,中欧国际工
商管理学院 EMBA,研究生学历。2005 年至 2020 年,历任上海扬子江建设(集团)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20 年 3 月至今,担任上海扬子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2019 年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20 年 3 月至 2022 年 4 月,担任公司副总经
理;2022 年 4 月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胡捷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直接持有上海艾祥、上海艾耘
的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杜锦豪先生为胡捷先生的岳父,公司董事祁菊女士为胡捷先
生的岳母,胡捷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胡捷
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4、徐锋先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毕业于南京大学化学系,本科学历;1987 年至 2008 年,历任南通市科委、科技局科长、
科委副主任、科技局局长;2008 年至 2013 年,历任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市
长;2013 年至 2017 年,担任江苏省中共启东市委员会书记;2017 年 5 月至 2017 年 12
月初,担任江苏省南通中央创新区副总指挥;2021 年 8 月至今,担任苏州赛分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底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9-
    截至目前,徐锋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直接持有上海艾耘的财产份额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徐锋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徐锋先生不
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
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

    5、JEFFREY YANG GUO 先生,现任公司董事,1989 年出生,美国国籍,毕业于
麻省理工学院经济学和数学专业、耶鲁大学法学专业,博士学历;2011 年 6 月至 2012
年 7 月,担任麻省理工学院经济研究室实习经济分析师,2012 年 8 月至 2013 年 9 月,
担任新共和杂志新闻记者;2014 年 3 月至 2017 年 4 月,担任华盛顿邮报新闻记者、编
辑、驻刊经济专栏撰稿人;2020 年 8 月至 2022 年 6 月,担任美国国家公共广播电台律
师;2022 年 6 月至今,担任美国国家公共广播电台记者、经济专栏节目制作人、主持
人;2012 年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JEFFREY YANG GUO 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杜锦豪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截至目
前,JEFFREY YANG GUO 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25,623,5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69%。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杜锦豪先生与 JEFFREY YANG GUO 先生为一致行动人,
JEFFREY YANG GUO 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JEFFREY YANG GUO 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6、谢榕刚先生,现任公司董事,198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
业于东南大学生物医学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2011 年至 2015 年,历任苏州凯风正德


                                          - 10 -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投资总监;2015 年至今,担任上海正心谷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高级投资经理、董事总经理、合伙人;2019 年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谢榕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权。

    谢榕刚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谢榕刚先
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7、金家齐先生,现任公司董事,198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金
家齐先生毕业于复旦大学和耶鲁大学,博士学历。2016 年至 2017 年,担任 Syneos Health
Consulting(纽约)咨询顾问;2018 年至 2019 年,担任波士顿咨询公司(上海)咨询
顾问;2019 年至今,历任礼隽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
理和副总裁;2022 年 3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金家齐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权。

    金家齐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金家齐先
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 11 -
议案二: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原定于 2022 年 11 月 27 日任期届满。公司已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艾力斯医
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开展董
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
事会同意提名阳佳余女士、严骏先生、吕超先生、朱圣韬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严骏先生为会计专
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见本议案附件。

    本议案下共有四项子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对下列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
行逐一审议并表决:

    2.01《关于选举阳佳余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关于选举吕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关于选举严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4《关于选举朱圣韬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本议案已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 12 -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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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阳佳余女士,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毕业于湖南大学国际贸易学专业,博士学历;2006 年至 2015 年,担任南开大学经济学
院副教授;2010 年至 2011 年,担任美国芝加哥大学访问学者;2015 年 10 月至 11 月,
担任台湾东吴大学客座副教授;2017 年至 2018 年,担任英国曼彻斯特大学访问学者;
2015 年至今,担任南开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2020 年至今,担任上海捍宇医疗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阳佳余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权。

    阳佳余女士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阳佳余女
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吕超先生,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学专业,研究生学历;2004 年至 2015 年,担任上海市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局系统公务员,2015 年 6 月至 2015 年 12 月,担任上海市新文汇律师事
务所主任助理;2016 年 1 月至 2016 年 9 月,担任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
师;2016 年 10 月至 2022 年 7 月,担任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2022 年 7 月至今,
担任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2020 年 4 月至今,担任上海澳华内镜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吕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权。

    吕超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吕超先生不
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
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 14 -
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3、严骏先生,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毕业于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系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
年至 2015 年,担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高级经理;2015 年至 2018 年,
担任上海信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2016 年至 2020 年,历任上海信公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兼总经理;2019 年至今,担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
司(江苏神通 002438.SZ)独立董事;2020 年 8 月至今,担任上海隽玉企业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海和药物研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2 月至今,
担任上海蓝昊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严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权。

    严骏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严骏先生不
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
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4、朱圣韬先生,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首都医科大
学病原生物学专业,博士学历;2001 年至 2005 年,在中国医学科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
生化系工作,任技师;2005 年至今,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消化分中心实
验室工作,任研究员;2019 年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朱圣韬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权。

    朱圣韬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朱圣韬先
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 15 -
议案三: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原定于 2022 年 11 月 27 日任期届满。公司已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艾力斯医
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开展监
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张晓芳女士、储胜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本议案附件。

    本议案下共有两项子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对下列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
行逐一审议并表决:

    3.01《关于选举张晓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3.02《关于选举储胜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本议案已经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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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三: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张晓芳女士,现任公司知识产权总监,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生物学专业,研究生学历;2000 年至 2004 年,担任上海赛达生
物药业有限公司知识产权主管;2004 年至 2019 年,历任公司知识产权经理、战略发展
总监、监事,2019 年至今担任公司知识产权总监。

    截至目前,张晓芳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直接持有上海艾耘的财产份
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张晓芳女士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晓芳女
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储胜明先生,现任公司薪酬福利经理,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毕业于复旦大学,在职研究生学历;1995 年至 2000 年,历任上海海派食品有限
公司生产主管、人事主管;2000 年至 2002 年,任上海申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人事主管;
2002 年至 2004 年,任泰隆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人事经理;2004 年至今,历任公司
人力资源经理、薪酬福利经理。

    截至目前,储胜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直接持有上海艾耘的财产份
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储胜明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储胜明先
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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