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上 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严 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发表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 到本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 关于对担保事项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千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阳佳余 吕超 朱圣韬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归八年炸月次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