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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伟思医疗:关于拟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2020-12-16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0-007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在中国(南京)软件谷南园以公开竞买的方式取得项目用地的国
有土地使用权,打造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项目。本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为人
民币 5 亿元。本项目投资、实施是以竞买目标土地为前提,该事项具有不确定性,
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具有不确定性。
     该项目在土地摘牌成功并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交确认书
后 365 日内取得建筑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在取得建筑规划许可证
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 960 日内全部竣工投产。
     本项目具体的投资金额、建设周期和实施进度尚存不确定性,公司将根
据公司战略规划、经营计划、资金情况和协议内容分步实施。
     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国家
或地方政策调整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给项目建设带来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思医疗”或“公司”)拟与
中国(南京)软件谷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软件谷管委会”)签订《项目投资
协议》,计划在中国(南京)软件谷南园打造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项目,项
目计划总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5 亿元。
    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 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中国(南京)软件谷,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由南京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
—中国(南京)软件谷管理委员会管辖。
    公司与中国(南京)软件谷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 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
软件谷管委会签订本次项目投资的合作协议。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协议主体
    甲方:中国(南京)软件谷管理委员会
    乙方: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 项目用地
    1、该项目地块位于中国(南京)软件谷南园,土地编号 Sb020-04-017 地块,
该地块用地面积约 36 亩(以实际测量为准),最终四至范围及实际用地面积以
规划红线及国土部门实测为准。
    2、项目地块用地性质为:科研用地(B29a),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 50
年(具体起讫时间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3、乙方以公开竞买的方式取得项目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最终挂牌公告
价格以国土部门评估价格为准
    (三) 合作主要内容
    1、甲方同意以约 110 万元/亩的价格进行有关的土地挂牌申请,最终挂牌公
告价格以国土部门评估价格为准。如挂牌期间国家、省、市土地政策进行调整,
以调整后的政策为准,甲方不承担责任。
    2、在土地竞买、项目建设、园区管理等过程中,所产生的土地出让金、项
目建设费用、配套设施费用、各项规费和税款以及其他费用,乙方应按照国家地
方相关法律规定支付并承担有关费用。
    3、乙方承诺完成协议约定的相关指标。
    4、甲方按协议约定给予乙方相关奖励。
    5、该项目在土地摘牌成功并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交确认书
后 365 日内取得建筑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在取得建筑规划许可证
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 960 日内全部竣工投产。
    6、如因乙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参与项目地块的竞争,导致乙方未取得该项
目地块,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如因乙方未按期完成总平方案设计而导致挂牌迟
延,遇到国家土地价格上调,乙方应继续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并自行承担由此
所导致的全部不利后果。
    7、为保证项目建设顺利实施,乙方须在土地出让正式公告前 10 个工作日内
(具体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1,000 万元,作为乙方按期
完成项目建设的保证金(以下简称“建设保证金”,该建设保证金不计利息)。
若乙方最终未取得该项目宗地,甲方在地块摘牌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将该建设保
证金退还乙方。
    8、在乙方按期进行项目建设的情况下,甲方按协议约定期限将上述建设保
证金返还乙方。
    (四) 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及建设,甲方有权
根据乙方逾期时间,每逾期一日,直接扣除该时间节点相对应部分的建设保证金
的千分之五,作为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
    2、在乙方符合获得各项审批所要求的条件的情况下,如遇政府未在规定时
间内完成审批事项等非乙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
相应工作及建设的,不视为乙方违约,并且上述时间节点将按政府审批超出的具
体天数向后顺延。
    3、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最终未能摘牌成功,之前给予乙方的奖励补贴乙方均
无条件退还给甲方。
    4、若乙方总部主体落户至软件谷辖区后未满十年即提前迁出的,之前给予
乙方的奖励补贴,乙方均无条件退还给甲方。
    (五)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均对此协议负有保密义务,事先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
第三方披露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条款内容,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国家政策以及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
争力,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不影响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次项目投资和实施是以竞买目标土地为前提,项目投资协议涉及的项
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土地使用权能否竞
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项目具体的投资金额、建设周期和实施进度尚存不确定性,公司将根
据公司战略规划、经营计划、资金情况和协议内容分步实施。
    3、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国家
或地方政策调整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给项目建设带来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将积极落实本协议的约定事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披露项目
的进展,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