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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2021-01-26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分配情况

                                                                                    获授限制
                                                                     获授限制性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占
  姓名      国籍             职务                                    股票占授予
                                                (万股)                            当前总股
                                                                     总量的比例
                                                                                    本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
 钟益群     中国                                    2.50               2.33%          0.04%
                         会秘书
 许金国     中国           副总经理                 3.00               2.80%          0.04%
  伍夏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3.00               2.80%          0.04%
 陈莉莉     中国           财务总监                 2.50               2.33%          0.04%
二、核心技术人员
  黄河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5.00               4.66%          0.07%
  仇凯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4.00               3.73%          0.06%
  高飞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2.50               2.33%          0.04%
 刘文龙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2.00               1.86%          0.03%
三、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共
                                                   61.35               57.17%         0.90%
92 人)
                   预留                            21.46               20.00%         0.31%
                   合计                            107.31             100.00%        1.57%

     注: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
 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
 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2、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
 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披
 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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