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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伟思医疗: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1-02-05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1-008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1 年 1 月 25 日,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
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
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了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南京伟思医疗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
称“《激励对象名单》”),并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至 2021 年 2 月 4 日在公司内部
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
提出意见。
    截至 2021 年 2 月 4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
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2、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
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公司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以下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时
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
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