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思医疗: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08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1-022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等相关规定,南
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
租赁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构成重大
影响。
一、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
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
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变更时间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作为境内上市公司,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
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变更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
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与原租赁准则相比,新租赁准则的核心变化是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
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承租人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
产租赁除外)在资产负债表中均确认相应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
折旧和利息费用。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租赁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
执行日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 2021 年年初留存收益。执行
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
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
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修订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