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7-28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我们作为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
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原则,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监管要求和管理办法,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行为,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所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信息与实际情
况一致,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