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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伟思医疗: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8-02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
为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思医疗”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出具本持续督导2021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1                                                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相应的工作计划
                                                   保荐机构已与伟思医疗签订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
        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
  2                                                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
        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
        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
                                                   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
  3                                                式,了解伟思医疗的业务发展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情况,对伟思医疗开展持续督
                                                   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   2021年半年度伟思医疗在持续
        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   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
  4
        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   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
        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违规情形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
                                                   2021年半年度伟思医疗在持续
        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5                                                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
        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背承诺等事项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
        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导伟思医疗及其董事、监事、
  6
        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   高 级管 理人 员遵 守法 律、 法
        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


                                       1
                                                      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
                                                      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
                                                      各项承诺
                                                      保荐机构督促伟思医疗依照相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关规定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7                                                     度,并严格执行,督导董事、
     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行为
     为规范等
                                                      规范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保荐机构进一步督促公司建立
     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
                                                      和完善防范关联方违规占用公
8    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
                                                      司资源的制度及其他相关内部
     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
                                                      控制制度
     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         保荐机构督促伟思医疗严格执
9    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         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
     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
     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
     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
                                                      对伟思医疗的信息披露文件进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
                                                      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
10   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
     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
     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
     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2021年半年度,伟思医疗及其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11   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
     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
                                                      等事项
     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2021年半年度,伟思医疗及其
     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
12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
                                                      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
     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
     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披露的信息与事         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期间,
13
     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         伟思医疗未出现该等事项。
     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
     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021年半年度,经保荐机构核
     (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
14                                                    查,伟思医疗不存在应及时向
     (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
     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2
           (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
           条规定的情形;
           (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
           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
           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
           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
           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
           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
           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伟思医疗不存在需要进行专项
 15        (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
                                                          现场检查的情形
           (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
           (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公司是中国康复医疗器械行业的技术创新驱动型企业,行业技术创新和市
场推广应用的竞争,要求公司不断地进行技术升级迭代,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持
续跟踪行业技术和产品的发展趋势,并针对下游市场应用需求及时进行技术升
级迭代,可能会导致公司技术和产品的竞争力下降,从而对公司未来业绩增长
产生不利影响;如果公司的研发投入不能取得预期的技术成果并形成产品,或
者新产品由于生产工艺、原材料供应等原因无法实现产业化,或者新产品无法
顺利完成注册,或者新产品不能得到市场认可并顺利导入市场,则公司的研发
投入可能达不到预期的效益,公司存在一定的转化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行业发展趋势,确保公司的产品研发
以市场需求为研发创新导向,持续完善设计开发控制流程,审慎应对研发过程
中可能的各种风险。


                                            3
    (二)经营风险

    公司根据行业特点和自身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采取以经销为主的销售模
式。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和经销商数量的增加,公司对经销商的管理难度
也在不断加大。如果公司未来对经销商管理不当,可能会出现经销商市场推广
活动与公司的目标不一致的情形,或者经销商出现自身管理混乱、违法违规的
情形,或者经销商与公司、终端客户发生纠纷等情形,从而导致经销商无法有
效进行市场推广和终端客户服务,使公司的品牌和声誉受损,并对公司产品的
市场销售产生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继续优化营销渠道,强化经销商管理及考核机制,
完善相关内控制度,不断提升经销商的合规与风控意识,有效防范经销管理风
险。

    (三)行业风险

    国家对医疗器械行业实行严格的分类管理和生产许可制度,医疗器械行业
是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行业,但是行业相关的监管政策仍在不断完善、调整。
如果未来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政策、监管规定以及相关标准发生对公司不
利的变化,而公司不能在经营上及时调整以适应相关政策的变化,将会对公司
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持续关注并研究行业政策,做好战略布局,积极应对
行业监管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1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1年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比上年同期
       主要会计数据       2021年1-6月       2020年1-6月
                                                                   增减(%)

营业收入                   191,430,539.53    157,026,456.31               21.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69,181,585.47     53,635,147.28               28.99


                                        4
  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57,648,343.64          48,963,224.25                17.74
  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41,956,591.48           9,760,186.86               329.87
  量净额
                                                                          本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414,269,435.61          1,406,015,537.73                 0.59
  净资产
  总资产                    1,524,937,680.19          1,540,443,686.03                -1.01

     2021年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主要财务指标          2021年6月30日 2020 年6月30日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0122              1.0463                   -3.2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0080              1.0463                   -3.6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0.8435              0.9552                  -11.69
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82            20.67        减少15.85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4.02            18.87        减少14.85个百分点
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4.69                 9.72        增加4.97个百分点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的变动原因如下:

     1、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21.91%,主要系报告期内经营规模扩大,
 磁刺激类等产品销售收入增长所致;

     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28.99%,主要系本期销售额
 增长所致;另外,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
 用税后影响金额为822.91万元,在不考虑股份支付费用影响下,公司2021年上
 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741.07万元,同比增长44.33%。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329.87%,主要系经营规模扩大
 带来的资金量增长;

     4、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增长4.97%,主要系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


                                           5
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技术平台的建设和积累保证了产品线的快速迭代和竞争力
    经过多年的积累和发展,公司业已搭建起了电刺激、磁刺激、电生理等先
进技术平台,并掌握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相关核心技术,近年来公司持续投
入建设康复机器人技术平台,并已拥有了系列相关技术积累,为公司未来拓展
以外骨骼康复机器人为核心的系列运动康复机器人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凭借技术平台的优势,公司得以围绕具体的细分市场应用领域,不断快速
推出适用的新产品和升级技术,保持公司产品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快速的市场
响应能力。另一方面,公司同时涵盖电刺激、磁刺激、电生理等多平台技术积
累,也保障了公司能够针对同一细分市场提供多元化的产品解决方案,进一步
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2.持续的研发投入、完善的研发体系及经验丰富的核心技术团队
    公司的产品及技术研发主要由产品中心和研发中心负责,公司建立有完善
的设计开发控制流程,对产品需求定义、设计输入、设计开发、设计验证、上
市计划及确认、设计转移、设计确认及产品发布等多个阶段进行控制。公司拥
有一支多学科、多层次、结构合理的研发和技术团队,能够依据项目需要配备
专业的项目经理、项目系统工程师及跨部门的项目团队,保证项目的可靠运
行。通过跨部门协作,从源头上保证公司的产品研发以市场实际需求为导向,
结合行业最新的技术动态、终端用户的反馈、竞争产品的情况等,确定公司的
产品开发策略。同时,公司采取选、用、育、留相结合的人才发展策略,持续
不断地对研发进行投入,保证公司研发体系的活力和竞争力。2021年半年度,
公司研发费用为2,812.05万元,同比增长84.21%。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5人。其中,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志愚长期致力于康
复医疗器械领域的研究与开发,主导公司多项重点产品项目的研发工作,作为
公司专利的发明人先后获得11项专利。公司研发轮值首席技术官黄河长期从事
医疗器械研发,于2016年加入公司,熟悉脑机接口、电生理信号处理、人工智
能和机器人技术,在国内外发表论文超过20篇,负责国家科技部和江苏省科技



                                  6
厅的康复机器人重点研究计划课题。研发经理高飞于2010年加入公司,在电刺
激、磁刺激技术方面有着丰富的从业经验。研发部总监仇凯于2008年加入公
司,对于医疗法规注册、软件开发、生物反馈有着丰富的从业经验。产品部总
监刘文龙于2014年加入公司,负责磁刺激、认知功能障碍治疗软件的临床试
验,对于生物反馈、认知矫正、磁刺激的产品及临床应用也有着丰富的经验。
    3.学术推广体系、服务体系优势
    与传统及成熟的医疗器械市场不同,康复医疗器械行业属于新兴行业,医
疗机构及医生对康复医疗器械在临床上的应用及相应理论体系的认识和理解需
要公司提供完善的学术培训和售后服务支持。
    通过多年的经验积累,公司创立了系统立体的学术推广培训体系和针对不
同阶段(售前、售后)、不同对象(医生、治疗师)、不同领域(盆底及产
后、神经、精神)、不同形式(专题工作坊、学术沙龙、科室会)的学术推广
项目。同时,公司和国内外的学术组织及中国知名医生合作,推动了新技术在
医疗机构的普及和推广。公司建立了具备专业临床应用知识、产品知识和营销
知识的专业营销支持团队,提供全程医学支持、市场专业推广、多级多元培
训、临床运营指导、客户体验回访、售后客服等服务,建立了完善的营销支持
系统,为公司健全服务体系、促进产品销售、保障产品治疗效果和形成良好市
场口碑提供强大的基础支撑。
    4.渠道网络、市场及品牌优势
    公司已建立一套以核心经销商为主体的、覆盖全国的销售网络体系,目前
公司与全国数百家经销商形成了广泛而稳固的合作伙伴关系,搭建起完善的产
品营销网络体系。同时,公司产品终端销售覆盖国内30多个省份、直辖市及自
治区,覆盖的终端医疗及专业机构超过8,000家,已建立了一个相对广泛的终端
网络,并建立了良好的市场和品牌形象,为公司技术的高效市场转换和新产品
推广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5.合理的组织架构、高效的运营管理体系
    公司通过建立完善的组织架构和体系并引进优秀的人才,支持公司的快速
增长。公司根据多年积累的业务经验,设置了合理紧凑的组织架构,构建了研
发中心、产品中心、运营中心、营销中心和职能中心等部门,能够协同高效地
开展研发、生产和销售等业务活动。在面向市场服务客户的目标指导下,公司

                                   7
设计了预算管理体系、关键绩效指标管理体系、培训体系等运行体系,以保证
公司运营目标的顺利实现。同时,公司通过员工持股平台、股权激励计划等形
式建立了有效的人才激励体系。

    综上,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 2021年半年度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进展

   (一)研发支出变化情况

    为了保证公司能够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保持产品和服务的技术领先水平,
维持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2021年半年度,公司研发
投入2,812.05万元,同比增长84.21%;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达到14.69%,
与上年同期水平相比上升4.97%。

   (二)研发进展

    公司聚焦电刺激、磁刺激、电生理和康复机器人细分市场,持续对标各细
分领域国际领先企业的技术发展方向,不断实现技术突破,加快公司先进技术
的成果转化速度。
    (1)电刺激领域
    在电刺激领域,公司将盆底表面肌电定量评估、生物反馈、神经肌肉电刺
激、肌电触发电刺激等治疗技术整合运用于盆底及产后康复和神经康复领域,
开发出了应用于脑卒中康复治疗的对侧控制电刺激技术。此外,公司拥有肌电
触发电刺激自动阈值技术、多通道时序电刺激控制技术、双向对称波刺激技
术、传感器触发电刺激技术等核心技术,围绕以上技术形成的各项功能为低频
电刺激的临床应用提供了全面支撑。目前已基本实现平台一体化、功能模块
化、波形多样化、体积便携化的中低频电刺激技术。同时,公司还在积极研究
基于机器视觉的主动意图判断的功能性电刺激和智能电刺激技术,进一步拓展
主被动结合的电刺激康复领域,同时研究加密算法等多种技术。
    (2)磁刺激领域
    在磁刺激领域,公司是国内少数完全自主研发的企业。公司自主研发的小
型化高压医用电源,使磁刺激产品能够满足连续100Hz高脉冲频率、6Tesla高磁
场强度的输出要求;自主研发的高效风冷技术和变频控制技术,使磁刺激产品


                                  8
能够满足24小时不停歇的使用需要;自主研发的无线双通道MEP技术以及无线
磁触发技术,利用磁场输出同步触发MEP进行肌电诱发电位采集,使磁刺激产
品在低于100μs触发延时的情形下有效减小工频干扰的影响,保证肌电诱发电位
的实时性采集;此外,公司拥有高强度磁体线圈设计技术、小型化磁刺激平台
等磁刺激核心技术。同时,基于临床需求公司正在致力于研究专病专用的刺激
线圈以及压力触发磁刺激技术,以期获得更佳的临床治疗效果。随着脑深部磁
刺激技术和精确定位技术成为未来发展趋势,公司也正在研发磁聚焦技术、自
动控制机械臂跟踪技术、基于影像的导航定位技术。
    (3)电生理领域
    在电生理领域,公司基于穿戴式传感器和无线传输技术,在业内率先推出
了第一代团体生物反馈技术,可支持超过20个患者同时进行治疗。在新生儿脑
功能监护及筛查领域,公司拥有视频脑电信号同步技术、多导脑电帽自动识别
技术,以及脑电的背景自动识别、睡眠觉醒周期自动判别、爆发抑制和惊厥识
别等基于大数据的多种电生理数据自动分析处理算法,进一步提高了算法的准
确性,初步开发了多导的脑功能平台、新型一次性脑电帽耗材等,围绕以上技
术形成的各项功能为公司新生儿脑电测量仪在新生儿脑功能监护及筛查领域的
应用提供了全面支撑。同时,公司也在持续推进基于AI的生理指标分析、临床
方案智能推荐、新型穿戴式传感器设计及结合VR的生物反馈技术研究。
    (4)机器人领域
    在康复机器人领域,公司参与了国家科技部和江苏省科技厅的康复机器人
重点研究计划课题,已形成了包括外骨骼机器人设计、主被动多模态控制、智
能步态控制、实时步态评估、动态减重、康复减重步行训练车等核心技术,同
时打造了康复机器人专用的硬件、控制、软件和算法平台。此外,公司进一步
提高了智能减重算法,配合完成坐站平衡等训练;提高了多传感器控制患者运
动跟随算法,可跟随不同运动状态;开发完成外骨骼机器人主动助力控制算法
以及多传感器患者运动意图识别算法。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9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54,716,955.86
              减:支付保荐及承销费                              77,480,375.70
                减:支付的发行费                                14,249,619.48
              减:募投项目支出金额                              59,358,116.74
      其中:本期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23,742,531.47
     减: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178,838,088.20
      加:募集资金理财产品累计收益金额                          16,701,153.84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4,017,780.71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                           845,509,690.29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
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
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王志愚直接持有公司39.45%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并间接通过志达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志达投资”)控制公司8.29%股权,能够支配公
司股份42.37%的表决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情况如下:

    (一)直接持股情况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数量(股)
     王志愚                        董事长、总经理                  26,961,547



                                          10
     连庆明                           董事                             451,993
      伍夏                     董事、副总经理                                  -
     钟益群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梅东                           独立董事                                  -
     何益民                          独立董事                                  -
     蔡卫华                          独立董事                                  -
      胡平                       监事会主席                          11,227,132
      韩卓                    监事、行政部经理                                 -
     石玉岭            职工代表监事、人力资源部经理                            -
     许金国                          副总经理                                  -
     陈莉莉                          财务总监                                  -
      仇凯                       研发部总监                                    -
      高飞                       研发部经理                                    -
      黄河                   研发轮值首席技术官                                -
     刘文龙                      产品部总监                                    -

    (二)间接持股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存在通过志达投资、南京志
明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志明达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
况,具体如下:

       姓名                   职务               认缴出资企业   认缴出资比例
      王志愚             董事长、总经理            志达投资             35.26%
      连庆明                  董事                    -                        -
                                                   志达投资             12.05%
       伍夏              董事、副总经理
                                                  志明达投资            11.90%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         志达投资             10.47%
      钟益群
                            经理                  志明达投资            11.90%
       梅东                独立董事                   -                        -
      何益民               独立董事                   -                        -

      蔡卫华               独立董事                   -                        -

       胡平                监事会主席                 -                        -
       韩卓            监事、行政部经理           志明达投资             0.79%



                                         11
                          职工代表监事、人力资源
        石玉岭                                             志达投资                     0.46%
                                  部经理
                                                           志达投资                    18.51%
        许金国                    副总经理
                                                          志明达投资                   11.90%
                                                           志达投资                     3.53%
        陈莉莉                    财务总监
                                                          志明达投资                    3.97%
                                                           志达投资                     1.30%
          仇凯                   研发部总监
                                                          志明达投资                    2.38%
                                                           志达投资                     1.87%
          高飞                   研发部经理
                                                          志明达投资                    3.97%
          黄河              研发轮值首席技术官            志明达投资                   11.90%
                                                           志达投资                     0.26%
        刘文龙                   产品部总监
                                                          志明达投资                    3.17%
    注:“南京志明达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于2021年4月26日更名为“南京志明达创业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截至2021年6月30日,志达投资持有公司股份5,667,943股,持股比例为 8.29%;
志明达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260,000股,持股比例为1.84%。

     除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上述股份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未以其它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