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作为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 2021 年 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慎的核查,作出如下专项说明: 2021 年度,公司没有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 持续到本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肖俊方、何益民、蔡卫华 2022 年 4 月 27 日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