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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7-02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2-051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7 月 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 19 号 H 栋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

普通股股东人数                                                          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33,472,37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3,472,37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9.010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9.010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志愚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钟益群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
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延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33,472,378            100         0          0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
  1                     842,888         100          0        0           0             0
         目变更、延期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荣荣、杨书庆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
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