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思医疗: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2-07-13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南
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思医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伟思
医疗拟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10月1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0〕1213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086,667股,并于2020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完 成 后 , 总 股 本 为 68,346,667 股 , 其 中 无 限 售 条 件 流 通 股 为
15,675,643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2,671,024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锁定期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涉及限售股股东1个,为长江证券创新投资(湖北)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创新投”),对应股票数量为683,466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0.9960%,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2年7月21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
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70名激励对象中68名已实际行权,新增股份
272,700股,2022年5月10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
理 完 毕 新 增 股 份 的 登 记 手 续 , 变 更 后 公 司 的 总 股 本 由 68,346,667 股 增 加 至
1
68,619,367股。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上市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
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
公告》,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股东承诺具体如下:保荐机构母公司设立的另
类投资子公司长江创新,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24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
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长江创新投对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
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长江创新投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
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683,4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60%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7月21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
持有限售股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通数量 股份总数
(股)
本比例 (股) (股)
长江证券创新投资(湖
1 683,466 0.9960% 683,466 0
北)有限公司
合计 683,466 0.9960% 683,466 0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
1 683,466 24
售股份
合计 683,466 24
2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伟思医疗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严格
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的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
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伟思医疗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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