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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累计超过2%的提示性公告2023-03-08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3-009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累计超过 2%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及被动稀释,其中股东减持涉及履行此前披
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7 日
披露了《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
公司股东深圳市阳和生物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和投资”)及其
一致行动人连庆明、苏彩龙、黎晓明、石壮平、杨崇祥、周东耀、郑桂华拟通过
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4,117,071 股,即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 6%。本次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
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372,300 股,即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减
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744,771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4%,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超过 1%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公司股东阳和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连庆
明、苏彩龙、黎晓明、石壮平、谭飞、杨崇祥、周东耀、郑桂华在 2021 年 8 月
13 日至 2022 年 3 月 25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合计 716,518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从 7.42%减少至 6.37%。同时,


                                    1
   因在阳和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期间公司限制性股票归属导致公司总股本由
   68,346,667 股增加至 68,623,867 股,阳和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
   释 0.03%。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7 日收到股东阳和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
   于减持伟思医疗股份进展的告知函》,上述股东在 2022 年 10 月 17 日至 2023 年
   3 月 6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655,895 股,合计持有公
   司股份的比例降至 5.39%。综上,阳和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权益变动比例超
   过 2%。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名称              深圳市阳和生物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
    义务人                住所
                                                 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基本信息
                        权益变动
                                                     2022/10/17-2023/3/6
                          时间
                                                           股份      减持股数      减持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种类      (股)        比例
                                                          人民币
           阳和投资     竞价交易   2022/10/17-2023/3/6               545,100       0.79%
                                                          普通股
权益变                                                    人民币
            杨崇祥      竞价交易   2022/10/17-2023/3/6                61,559       0.09%
动明细                                                    普通股
                                                          人民币
            郑桂华      竞价交易   2022/10/17-2023/3/6                49,236       0.07%
                                                          普通股

                         合计               -               -        655,895       0.96%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期间,除上表所列一致行动人外,其余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不变;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
   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相关承诺;
         4、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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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阳和投资         3,005,686               4.40%     2,460,586        3.59%
       连庆明         391,993                0.57%      391,993         0.57%
       苏彩龙         444,896                0.65%      444,896         0.65%
       黎晓明         172,990                0.25%      172,990         0.25%
       石壮平         137,151                0.20%      137,151         0.20%
        谭飞              234             0.0003%         234          0.0003%
       杨崇祥         105,559                0.15%       44,000         0.06%
       周东耀          49,236                0.07%       49,236         0.07%
       郑桂华          49,236                0.07%         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4,356,981               6.37%     3,701,086        5.39%


    备注:
    1、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2、在阳和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期间公司限制性股票归属导致公司总股本由
68,346,667 股增加至 68,623,867 股,阳和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0.03%。
本次变动前持股比例以公司上市后总股本 68,346,667 股为基础计算,本次变动后持股比例
以公司目前最新总股本 68,623,867 股为基础计算。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及被动稀释,不涉及资金来源,不触及要约
收购。
    2、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
形。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减持期。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执


                                         3
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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