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伟思医疗: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2023-04-26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3-025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
               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伟思医疗” ”)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
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及延期。公
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13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086,667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
行价格为 67.58 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154,716,955.86 元,扣除
总发行费用 91,729,995.18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 1,062,986,960.68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0]00075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最新计划投资项目情况以及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1
                                                              截至2022年12
               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募集资     月31日累计投    预定可使用状
序号
               名称            投资总额      金投资总额       入募集资金总      态日期
                                                                   额
          研发中心建设项
 1                             19,725.00         19,725.00      8,045.80        2023年9月
                目

 2        信息化建设项目       4,475.00          4,475.00        284.36         2023年9月

          康复设备组装调
 3                             7,486.00          7,977.78       1,952.45       2024年12月
              试项目
          营销服务及品牌
 4                             15,000.00         15,000.00      9,717.56         不适用
            建设储备资金

 5           超募资金          59,612.70         59,612.70     35,767.62         不适用


           合计               106,298.70      106,790.48       55,767.79

       备注: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的议案》,同意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3 年 9 月。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进行

变更、延期。该事项已于 2022 年 7 月 1 日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

构已就该事项出具核查意见。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现有产品的性能升级以及新产品研发进展顺利,

多项核心技术研发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推进情况,考虑近两年所面临的内

外部环境变化,在项目的整体实施进度上,适度放缓了投资节奏,导致项目实际的资金投入进度

较原计划有所延迟。

       2.信息化建设项目:面对客户不断提高的各项要求和公司产品的不断更新迭代,为了保证公

司设计的一系列运营体系能够更好的提升公司运营服务水平,考虑到新冠疫情的影响以及公司

“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项目”的建设,公司适度放缓了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整体实施进度,导

致项目实际的资金投入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迟。

       3.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公司新建设的“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项目,通过购地方式

新建,用地面积近 2.4 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近 7 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约 5 亿元,集合研发、


                                             2
生产、办公等多种用途,其中与研发相关的办公面积约 10,000 平方米,投资金额约 1.25 亿元;

与生产及相关办公的面积约 9,000 平方米,投资金额约 1.37 亿元。该项目已于 2022 年 4 月开

始动工建设,预计 2024 年末正式投入使用。“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项目的建设内容,涵盖

了“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的建设内容,由于“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建设周期较长,“康

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2 年 7 月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由 7,486 万调整为 7,977.78 万元(其中差额

491.78 万元为项目募集资金到账后至董事会决议日产生的利息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

余额为准)。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基本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原计划实施主
体为伟思医疗,实施地点为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 19 号 9 栋,实施方式为利用
自有场地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3 年 9 月。
     基于 2024 年底,公司总部计划将整体由目前办公地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
19 号 9 栋搬迁至“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为提高募投项目实施的便利性和
延续性,加快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拟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与“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变更和延期。
     (一)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以及延期
     (1)实施主体:增加“南京伟思研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思
研创”)作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后
续上述两项目中场地类投资费用将主要以伟思研创作为实施主体。
     (2)实施地点:增加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东临宁丹路,西临京沪
高铁)——“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作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
建设项目”的共同实施地点,后续上述两项目中场地类投资费用将主要在“伟思
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中实施开展。
     (3)实施方式:增加“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方
式“购地新建”,后续上述两项目中场地类投资费用将主要以“购地新建”方式
实施。
     (4)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基于目前在建的“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
整体开发进度以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
                                           3
计划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3
年 9 月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二)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南京伟思研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14MA25QATF13
           住所             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 19 号 9 栋 1016 室

        法定代表人          钟益群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21-04-16
         营业期限           2021-04-16 至无固定期限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
                            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总部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
                            务;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城市绿化管理;餐
         经营范围           饮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
                            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停车场服务;专业保洁、清
                            洗、消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伟思医疗持有 100%的股权

    四、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鉴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伟思
研创作为实施主体,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2,189 万元(主要为“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中场地投资费与预备费)向伟思研创进行增资以实施
上述两项募投项目。本次增资完成后,伟思研创的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 10,675
万元,公司对伟思研创的持股比例仍为 100%。伟思研创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
进度,分阶段投入募集资金,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实缴出资款项仅
限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上述增资事项的具体实施。
                                     4
    同时,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
者权益,伟思研创将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公司、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
相关协议及文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等。本次向伟思研创增资款后续到
位后,将存放于伟思研创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募集资金专户实施管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
实施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针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增加项目实施
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延期调整以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系基于上述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未涉及募集资金用途的
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
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考虑到 2024 年底,公司总部计划将整体由目前办公地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
路 19 号 9 栋搬迁至“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且目前在建的“伟思医疗总
部研发经济园”规划了研发和信息化相关的投资,涵盖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部分建设内容,对上述两项募投项目进行上述变更调整
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符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和项目实施的需要。

       六、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
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5
    七、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项目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延期调整以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
募投项目的事项,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开展的需要,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
顺利实施,未涉及募集资金的投向、用途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及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项目实施主体、实施
地点、实施方式,延期调整以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
项目的事项,有利于满足募投项目实际开展需求,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伟思医疗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项目实施主体、实
施地点、实施方式,延期调整以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
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伟思医疗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项
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延期调整以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
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系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有助于保障募

                                     6
投项目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优化资源配置,未涉及募集资金用途
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伟思医疗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
延期调整以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
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
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
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