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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致软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2021-04-26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新致
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海新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规则》
相关规定,作为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 2020 年
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朱炜中先生、独立董事赵耀荣先生
和 TONY NG HO TEOW(黄和导)先生组成,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专业资格的
朱炜中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
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               召开时间                       审议通过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报出公司近三年财务报告
  1                           2020 年 4 月 7 日
         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及相关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报出公司 2020 年一季度财
  2                          2020 年 4 月 30 日
         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务审阅报告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告的议案》
  3                           2020 年 6 月 2 日
          员会第一次会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

                                                  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 2019 年 1-12 月关联

                                                   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计划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报出公司 2020 年半年度财
  4                          2020 年 7 月 20 日
          员会第二次会议                           务审阅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报出公司近三年一期财务
  5                          2020 年 9 月 22 日
          员会第三次会议                           报告及相关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报出公司 2020 年三季度财
  6                          2020 年 10 月 16 日
          员会第四次会议                           务审阅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监督并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报告期内,在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
师”)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
在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恪尽职守,遵循
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质,较好地完成
了各项审计任务。
      2、监督并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审计人员具备审计工作所必需的
专业知识和相关职业证书,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职,也未有除了法定审计必要费
用外的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立信会计和公司不存在互相投资的情况;不存在密
切的经营关系,审计小组成员和公司决策层之间也不存在关联关系。
      3、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在全面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具
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
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近三年财务报表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公司
各期财务会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情况。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对计划的
可行性进行了评估,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
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
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
    (四)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
    2020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19 年度各项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并
对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相关议案进行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
为: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行为,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
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
义务,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解决审计中出现的问题,促进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
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



    四、年度总体评价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及《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规则》等相关规定,
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忠实、勤勉履职,有效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
    下一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
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
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作用,完善公司规范运作
机制,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