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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致软件:监事会关于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止授予日)2022-01-20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止授予日)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上海新致软件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1 年第
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截止授予日)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
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3、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的《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1 年第二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1 月 18 日,以授予价格 12 元/股向 17 名 A
类权益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10 万股限制性股票,以授予价格 16 元/股向 20 名 B
类权益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435 万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