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致软件: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29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的会议资料和
文件,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 2022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
正常的业务行为,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将上述 2022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事
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公司与
关联方的交易行为均通过合同的方式予以约定。2022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
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
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经我们事前审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并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
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
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
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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