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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致软件:关于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2023-03-06  

                         证券代码:688590           证券简称:新致软件            公告编号:2023-010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
                               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致软件”)实际
控制人兼董事长郭玮先生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以自有货币资金认购公司 2021 年
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 173,3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的 0.0726%;从 2023 年 2 月 9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 交 易系 统以 集中 竞价 交 易方 式增 持公司 250,000 股, 约占公 司 总股 本 的
0.1047%,合计增持公司 423,300 股份,占总股本的 0.1773%。自首次增持之日(2022
年 12 月 15 日)起 12 个月内计划以自有资金继续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的金
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本次增持)。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
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 日收到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郭玮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
司未来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提
出后续增持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姓名: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郭玮先生。
     (二)本次增资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郭玮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423,300

                                       1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0.1773%。同时,其持有上海前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68.5483%
股权,上海前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62,567,856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26.21%;其持有上海中件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3.5925%股权,上海中件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3,309,088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5.58%。郭玮先生合计控制公
司 31.9673%股份。
    (三)增持主体在本公告披露日前 6 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四)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上述增持主体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郭玮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
了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及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稳定公
司市场预期,增强投资者信心。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本次增持)。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增持股份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
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增持。
    (四)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综合考虑市场波动、窗口期、资金安排等因素,为保障增持计划顺利实施,
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 2022 年 12 月 15 日起 12 个月内。
    (五)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郭玮先生拟通过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
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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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
关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
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
响。
    (三)公司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增持主体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本次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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