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海科技:芯海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688595 证券简称:芯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1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海科技”)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上午 11:00 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
开,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王金锁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芯海科技(深
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
有效。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
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
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
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
运作。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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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规定;(2)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允反映
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
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3)未发现参
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
为。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
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
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将公司 2020 年利润分配预案
提交至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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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关于 2021 年度监事薪酬的方案。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
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
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
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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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
券从业资格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
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担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期间,
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且具有多年担任股份公司审计机构的经验。
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健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
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3 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
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2021 年第一
季度报告》所载的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
同意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是结合公司 2021
年度发展计划,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
利开展而做出的合理预估,所列额度内的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
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公司正常、持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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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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