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海科技:芯海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688595 证券简称:芯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5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以
下简称“新租赁准则”)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的通知》,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构成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的通知》(财会〔2018〕35号),对于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实施如下: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
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
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
响。
二、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
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
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
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
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作出该选择的,承租人应当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
额,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或当期损益。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租赁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
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
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