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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芯海科技:芯海科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9-23  

                        证券代码:688595           证券简称:芯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0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9 月 2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 1079 号花园城数码大厦 A
座 901A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8

 普通股股东人数                                                     1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57,683,89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57,683,89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57.6838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7.6838
 (%)


(四)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卢国建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黄昌福、财务总监谭兰兰、副总经理万巍现场出席会议,副
总经理杨丽宁、副总经理庞功会、副总经理刘维明通过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57,679,376        99.9921 4,521 0.0079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1        《关于变更募 13,13 99.965 4,521 0.0345                  0          0
          投项目实施方 2,226         5
          式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上述议案 1 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 上述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已获表决通过。
3、无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四)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丽萍、周燕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大会的人员及召集人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决议内容符合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