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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芯海科技:芯海科技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2022-08-02  

                        证券代码:688595           证券简称:芯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9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货款人民币 20,311,492.47 元及利息损失(利息损失以
20,311,492.47 元本金,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
准计至 2019 年 8 月 18 日,自 2019 年 8 月 19 日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的标准计至本息清偿完毕之日止)。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截至 2018 年 7 月,芯海科技(深圳)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收上海斐讯数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曜
迅工贸有限公司货款余额合计人民币 20,311,492.47 元,公司已在 2018 年度对
该应收账款余额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暂未执行。后续,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裁
定书》((2022)粤 0305 执 9521 号),现将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执行裁定
书》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公司因与上海斐讯数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斐讯”)、上海


                                     1
曜迅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曜迅”)之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广东省深
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上海斐讯、上海曜讯向公司支付欠付货款合
计人民币 20,311,492.47 元及利息损失(利息损失以 20,311,492.47 元本金,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计至 2019 年 8 月 18 日,

自 2019 年 8 月 19 日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标准计至本息清偿完毕之
日止)。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立案后,依法适用
于普通程序,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判决书》((2021)粤 0305
民初 21783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向广东省深圳市南
山区人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书,并于 2022 年 7 月 23 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人民法院送达的《案件受理通知书》((2022)粤 0305 执 9521 号)。

    二、执行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裁

定书》((2022)粤 0305 执 9521 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暂未执行。后
续,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截至 2018 年 7 月,公司应收上海斐讯数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曜迅工
贸有限公司货款余额合计人民币 20,311,492.47 元,公司已在 2018 年度对该应
收账款余额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因本诉讼事项尚处执行阶段,相应货款、利息的收回存在不确定性。目前,
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预计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及偿
债能力无重大影响。公司会持续关注相关案件进展情况,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维

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2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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