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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芯海科技:芯海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9-14  

                        证券代码:688595           证券简称:芯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0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海科技”)第三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9 日下午 14:00 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9 月 3 日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卢国建
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以及《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2021 年、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因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息事宜,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
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激励计划
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
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授予数

                                     1
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 2020 年、2021 年、2021 年第二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如下调整:

    1、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分别由 49.70 元/
股调整为 35.36 元/股、由 64.7 元/股调整为 46.07 元/股,授予数量由 610.00 万股
调整为 854.0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由 540.00 万股调整为 756.00 万股,
预留 70.00 万股调整为 98.00 万股。

    2、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49.70 元/股调整
为 35.36 元/股,授予数量由 320.00 万股调整为 448.0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由 256.00 万股调整为 358.40 万股,预留 64.00 万股调整为 89.60 万股。

    3、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分别由 80
元/股调整为 57 元/股、由 90 元/股调整为 64.14 元/股,授予数量由 360.00 万股
调整为 504.0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由 288.00 万股调整为 403.20 万股,
预留 72.00 万股调整为 100.80 万股。

    公司本次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芯
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0 年、2021 年、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并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

                                      2
号:2022-057)。

    2、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 2020 年、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
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由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中有 22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经董事会审议决定
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此,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126 人调整为 104 人,本次作废处
理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1.50 万股(调整后)。

    由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 6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其已不具备激
励对象资格,经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因此,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55
人调整为 49 人,本次作废处理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70 万股(调整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芯
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0 年、2021 年、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并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057)。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董事会认为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

                                    3
符合归属条件的 104 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为 724.5 万股(调整后)。因此,同意公司按照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104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卢国建、刘维明、谭兰兰、
齐凡、柯春磊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芯
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董事会认为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
符合归属条件的 49 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为 350.70 万股(调整后)。因此,同意公司按照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49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
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卢国建、刘维明、谭兰兰、
柯春磊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芯
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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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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