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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芯海科技:芯海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9-14  

                        证券代码:688595           证券简称:芯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1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海科技”)第三
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9 日下午 15:00 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金锁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2021 年、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监事会就调整 2020 年、2021 年、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进行核查,认为:鉴于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
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 2020 年、2021 年、2021 年第二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芯海科技(深
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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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芯海科技(深圳)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 年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对 2020 年、2021 年、2021 年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如下调整:

    1、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分别由 49.70 元/
股调整为 35.36 元/股、由 64.7 元/股调整为 46.07 元/股,授予数量由 610.00 万股
调整为 854.0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由 540.00 万股调整为 756.00 万股,
预留 70.00 万股调整为 98.00 万股。

    2、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49.70 元/股调整
为 35.36 元/股,授予数量由 320.00 万股调整为 448.0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由 256.00 万股调整为 358.40 万股,预留 64.00 万股调整为 89.60 万股。

    3、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分别由 80
元/股调整为 57 元/股、由 90 元/股调整为 64.14 元/股,授予数量由 360.00 万股
调整为 504.0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由 288.00 万股调整为 403.20 万股,
预留 72.00 万股调整为 100.80 万股。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0 年、
2021 年、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并作废处理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2、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 2020 年、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
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员
中有 22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 6 名激励对象已离
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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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
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我们同意公司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0 年、
2021 年、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并作废处理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104 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24.5 万股(调整后)。因此,同意
公司按照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104 名激励对象
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058)。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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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49 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50.70 万股(调整后)。因此,同意
公司按照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49 名激励对象办
理归属相关事宜。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059)。

    特此公告。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9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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