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海科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2022-10-20
目 录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第 3—4 页
三、附件………………………………………………………………第 5—8 页
(一)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5 页
(二)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 6 页
(三)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 ………………………第 7-8 页
关于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2〕3-530 号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海科技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芯海科技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芯海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 号)的要求编制《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芯海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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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94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天风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100,000 张,每张面值
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410,000,000.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410,000,000.0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5,33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04,670,000.00 元,实际收到的金额为 405,670,000.00 元,差额为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
支付承销及保荐费(不含税)1,000,0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7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
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税)2,713,207.55 元后,本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01,956,792.4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本所验证,并由
本所于 2022 年 7 月 27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70 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 项目备案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建设投资 流片
投资额 或核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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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 项目备案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建设投资 流片
投资额 或核准文号
川投资备
汽车 MCU 芯片研 【2107-510109-04
38,624.75 29,400.00 27,591.90 1,808.10
发及产业化项目 -01-919197】
FGQB-0344 号
补充流动资金 11,600.00 11,600.00 不适用
合 计 50,224.75 41,000.00 27,591.90 1,808.10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2 年 10 月 14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
额为 4,653.2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占总投资的比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建设投资 流片 合 计 例(%)
汽车 MCU 芯片研
38,624.75 4,653.21 4,653.21 12.05
发及产业化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1,600.00
合 计 50,224.75 4,653.21 4,653.21 9.26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0 月 14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243.49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项 目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
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承销及保荐费用 533.00 100.00
审计及验资费用 95.00 80.00
律师费用 75.47 47.17
信息披露费用及其他费用 77.26 16.32
合 计 780.73 243.49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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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报告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仅用
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业资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
送或披露。 第 5 页 共 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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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合法营业 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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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报告之
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李联是中国注册会计师 未经本人
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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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报告之目
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苏醒是中国注册会计师 未经本人书面
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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