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帆科技: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2-09
证券代码:688596 证券简称:正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8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3月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 年 3 月 1 日 13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春永路 55 号正帆科技大厦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3 月 1 日
至 2021 年 3 月 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详情请查阅同日刊载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的《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
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
考核办法>的议案》
3 《拟向陈越女士、杨琦先生授予股票期权的议 √
案》
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 1-4 已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1-3 已经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并于 2021 年 2 月 9 日刊登在《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3、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于锋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
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
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596 正帆科技 2021/2/23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
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
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
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
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 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
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
上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
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 2 个工作日提交到公司证券
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
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
时交到公司证券办公室。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1 年 2 月 2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2:00-5:00。
(三)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春永路 55 号正帆科技大厦一楼。
六、 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春永路 55 号正帆科技大厦
联系部门:证券办
会务联系人:虞文颖
联系电话:021-54428800
传 真:021-54428811
2、本次股东大会预计需时半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往返交通、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特别提醒:鉴于疫情防控需要,公司建议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尽量通过网络投
票方式参会。确需参加现场会的,请务必保持个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
状,于参会时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
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出示通信行程码及健康码绿码方可参
会,请予配合。
特此公告。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9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3 月 1 日召开
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3 《拟向陈越女士、杨琦先生授予股
票期权的议案》
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