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帆科技: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1-03-02
证券代码:688596 证券简称:正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2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8 日召开的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本公司于 2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内
部保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
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
励信息披露》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
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本次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
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即 2020 年 8 月 20 日至 2021 年 2 月 9 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
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的查询结果。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2021 年 2 月 25 日出具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
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前六个月(即 2020 年 8 月 20
日至 2021 年 2 月 9 日)自查期间,共有 7 名激励对象交易过本公司股票。其余
核查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前述 7 名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
票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姓名 类别 合计买入数量 合计卖出数量
号 (股) (股)
1 陈越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400 400
2 姜红光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81594 55421
3 陈琦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4000 2000
4 张智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800 -
5 时楠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299 -
6 夏鹤军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700 -
7 肖长勇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68192 -
结合公司筹划并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进程以及上述 7 名激励对象出具
的书面说明及承诺,其买卖公司股票完全是基于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对二级市场
的交易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买卖公司股票时并不知悉本次激励计划
的相关信息,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或
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
票交易的情形。
除以上人员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没有在二级市场买入或者
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
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
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
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和
激励对象利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
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特此公告。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