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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帆科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4-2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正帆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帆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
负责正帆科技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
                                             保荐机构已根据持续督导工作进度制定相
 1      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
                                             应工作计划
        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
        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   保荐机构已与正帆科技签署协议,明确了
 2      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   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
        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   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所备案
                                             保荐机构与正帆科技保持日常沟通,持续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
 3                                           关注其合规经营、业务发展、信息披露等
        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事项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
                                             2020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正帆科技未发生
        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
 4                                           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
        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
                                             法违规情况
        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
        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
        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2020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正帆科技及相关
 5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当事人不存在违法违规和违背承诺的情况
        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
        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
        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   2020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正帆科技董事、
 6      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法违规和违
        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   背承诺的情况
        承诺



                                        1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
       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     2020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公
 7
       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     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
                                              2020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对公司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
                                              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
       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
 8                                            查,公司的内部控制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
                                              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
       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
                                              运行
       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
       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上
 9     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     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     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
       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
                                              2020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对正帆
       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
                                              科技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
 10                                           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或者在规
       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
                                              定期限内进行事后审阅,公司给予了积极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
                                              配合。
       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
       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
       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
       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2020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正帆科技及其控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
 11                                           管理人员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
                                              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
       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
                                              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
                                              2020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正帆科技及其控
       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
 12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事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
                                              项的情况
       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
       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     经保荐机构核查,2020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
 13    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     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
       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     况
       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


                                        2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
        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
        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
        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
                                             2020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正帆科技未发生
 14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
                                             前述事项
        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
        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
        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
        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
        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工作计划,
 15     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
                                             明确了现场检查的工作要求
        工作质量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
        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
        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
                                             2020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正帆科技未发生
 16     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前述事项
        (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
        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
        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
        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
        的其他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核心技术失密风险

       1、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公司主要为下游集成电路、太阳能光伏、平板显示、光纤通信、医药制造等
高端制造行业客户提供工艺介质供应系统以及高纯特种气体产品,其主要业务与

                                         3
下游客户的精细化生产工艺发展相关,公司需根据下游市场的工艺发展方向以及
发展趋势作出正确的判断。若公司不能及时把握技术、市场和政策的变化趋势,
不能及时将技术研发成果与客户需求相结合,公司可能会面临技术升级迭代的风
险,从而导致产品无法满足客户高纯度要求或产品不具备经济效应。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自主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致力于为下游
客户提供关键材料从生产、高纯输送到循环利用的全流程解决方案。行业对技术
要求较高,公司需要通过不断研发投资,开发新产品,以更好的满足国内泛半导
体行业等高端制造业客户的综合需求。公司坚持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核心
技术人员对公司技术和产品研发起着关键作用。公司目前已掌握了行业的多项核
心技术,研发团队稳定,但随着人才竞争日趋激烈,如果发生现有核心技术人员
流失,可能对公司的技术研发、盈利能力等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原材料采购风险

    工艺介质供应系统主要由阀门、管道管件、仪器仪表、电气控制、专用部件
等构成。一方面,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对精密度要求较高的泛半导体领域,所需
原材料国内市场供应链基础较为薄弱,尚未形成成熟的零部件供应体系,公司所
需的高纯气体阀门、输气管道和接头、真空压力仪表等核心零部件较大比例采用
进口品牌,存在对进口原材料依赖的风险。

    另一方面,业务中原材料采购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较高达到 60%以上,
原材料成本对公司利润影响较大。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单价总体维
持稳定,但部分型号原材料受市场需求、汇率水平、关税、议价能力等方面的综
合影响,存在价格波动的情况。

    2、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研发、生产和销售的电子材料高纯磷烷、砷烷等产品产品生产流程中的
合成、纯化等环节涉及到各种物理和化学反应,对整个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和
操作要求较高。公司自成立以来,在严格遵守相关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

                                   4
从人、物料、设备、管理等全方面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比如从技术本身增加技术
研发投入,采用先进工艺,增设安全生产装置,从外部操作中建立完善、有效的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充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意
识等。尽管如此,公司未来仍存在安全事故的风险。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抗力影响的风险

    公司下游客户包括集成电路、平板显示、太阳能光伏、半导体照明、光纤通
信、医药制造等高端装备制造业诸多企业,若国内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其他
突发事件,政府可能对企业采取延迟开工、强制员工隔离等应对举措,将对下游
行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行业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伴随着半导体产业景气度不断升温,市场竞争也逐渐加剧,如果未来有更多
的半导体设备制造企业生产同类型设备,可能会影响公司产品的稀缺性,导致公
司未来客户流失、市场地位和经营业绩下滑,从而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
影响。

    2、下游行业景气度影响的风险

    工艺介质供应系统业务主要涉及集成电路、平板显示、光伏、半导体照明、
光纤通信、医药制造等下游行业,业务发展依赖于下游行业景气度及固定资产投
资,而下游行业的景气度及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同时受宏观经济、政策、产业发展
阶段等因素的影响,不确定因素较多。不排除在极端情况下,上述行业景气度下
行并暂时性进入低谷期,固定资产投资集体性萎缩而新增业务无法有效开展,进
而导致公司出现收入大幅下滑的风险。

    3、募投项目无法按时开展的风险

    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系基于较为当前的市场环境及预期,在市场需求、技
术发展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假设前提下作出的。




                                     5
    公司砷烷、磷烷产品的未来市场空间主要取决于进口替代、客户渗透以及新
领域需求,同时,新冠疫情期间,部分业务无法按计划开展,如果未来上述因素
不及预期,市场环境出现较大不利变化,或产品单价持续下跌,存在募投项目无
法按时开展的风险。

    (四)宏观环境风险

    后疫情时代,新冠疫情对公司及所属行业的发展仍有一定不确定性。

    在工艺介质供应系统业务中,一方面,疫情可能影响国内及海外供应商的生
产状况,导致交货周期的延长,进而影响公司后续设备制造与现场安装的效率。
具体而言,公司供应商曾在 2020 年 2 月至 3 月出现不同程度的停工。另一方面,
为防控疫情所采取的延迟复工、人员隔离、交通管制等措施,可能会对下游客户
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以及在建项目的进程造成不利影响,进而限制公司新项目的承
接以及未完工项目的执行及验收。

    在高纯特种气体业务中,砷烷、磷烷产品主要应用于半导体照明等行业,而
欧美国家是我国 LED 应用产品的重要终端市场。疫情初期,LED 应用产品终端
市场需求有所萎缩,并传导至公司砷烷、磷烷产品现时的销售能力上。

    本公司将继续积极防控新冠疫情及其对公司生产经营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五)其他重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 2,385.00 万元,占当期利润
总额的比例为 16.69%,占比较高。如果未来政府部门对公司所处产业的政策支
持力度有所减弱,公司取得的政府补助金额可能会有所减少,进而对公司的经营
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0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述:



                                    6
    (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110,898.55                118,570.45             -6.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2,425.81                  8,302.28              49.67%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7,445.55                  7,587.64              -1.87%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5,596.50                 8,509.35             -165.77%
  金流量净额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70,479.03                66,885.72              154.88%
  东的净资产
    总资产              282,601.49                169,540.51             66.69%


    (二)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58                     0.45                28.89%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58                     0.45                28.89%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0.35                     0.41                -14.63%
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12.01%                    13.72%          减少 1.71 个百分点
      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加权平均净资产           7.19%                    12.54%          减少 5.35 个百分点
    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4.73%                    3.88%           增长 0.85 个百分点
    入的比例

    (三)主要变动分析

    2020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 2019 年度下降 6.47%,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国
内外疫情对公司 2020 年度上半年的业务开展造成不利影响,其中一季度主要受
国内大部分客户停工的影响,二季度主要受国外疫情和物流停运、限运等因素的
影响,导致公司进口材料交货周期延长,产能水平下降,项目进度延迟。自 2020
年下半年开始,公司业务逐渐恢复,特别是第四季度的项目订单显著增长。由于

                                          7
公司供应介质供应系统业务以定制化项目为主,交货周期较长,部分项目未能在
报告期内确认收入。

    2020 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19 年度增长 49.67%,主
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助,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期末估值等
非经常性损益增加所致。

    2020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大幅减少,主要
原因系报告期内下游客户付款结算时更多的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公司
款项,报告期末未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大幅增加所致。

    截至 2020 年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总资产均较上年年末
大幅增长,主要原因系 2020 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并募集资金,导致总资产
及净资产大幅增加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

    正帆科技专注于工艺介质供应系统业务,同时辅以高纯特种气体的生产和销
售业务,为下游泛半导体、光纤通信、医药制造等行业客户提供关键工艺及材料
支持。凭借多年的技术积淀,公司已形成了介质供应系统微污染控制、流体系统
设计与模拟仿真、生命安全保障与工艺监控、高纯材料合成与分离提纯等多项核
心技术,实现下游客户对高纯物料的安全、稳定输送需求。公司技术实力为公司
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后盾,是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的重要保障。
此外,公司在制造工艺、产品类型、客户资源、供应链体系以及项目经验上均保
持核心竞争力,2020 年度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度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2020 年度,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公司研发费用 5,249.02 万元,较 2019
年度提升 14.14%。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4.73%,较 2019 年度提升 0.85
个百分点。

    (二)研发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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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度,公司研发项目持续开展。截至 2020 年末,公司及其子公司合计
拥有专利及软件著作权 108 项(发明专利 25 项,实用新型专利 80 项,外观专利
1 项,软件著作权 2 项),其中 2020 年度新增 36 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                                     910,722,926.13
加:2020 年度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
                                                                1,589,966.52
             除银行手续费)
 加:截至 2020 年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1,465,379.18

      减:研发大楼及气体扩产项目                                3,229,935.91

           减:补充流动资金                                    320,000,000.00

    截至 2020 年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90,548,335.92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31050136360000004703-001            10,016.30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营业部              03004185616                         23,042.5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                8110201012301211639                  8,059.9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莘庄支行              455979903607                        17,935.9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莘庄支行                436480084322                             0.09

                  合计                                                              59,054.83


    2020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
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



                                            9
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
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0 年末,公司控股股东风帆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53,288,760 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 YU DONG LEI 和 CUI RONG 夫妇,其间接持有公司
53,288,760 股份。

    截至 2020 年末,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如下:
               所担任职务/亲
    姓名                           方式                     股份数
                   属关系
                 董事长、总经                  二人合计持有风帆控股 100%股权,风
YU DONG LEI                     通过风帆控股
                     理                        帆控股持有公司 53,288,760 股份。
                                  间接持有
  CUI RONG           董事
                                通过量子聚能   朱德宇持有量子聚能 0.02%的份额,量
   朱德宇           副董事长
                                  间接持有     子聚能持有公司 14,883,513 股份。
                 董事、副总经
    黄勇                          直接持股                             13,671,394
                     理
                                               谢海闻通过北京闪创科技有限公司持
                                               有苏州建赢友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嘉赢友财
                                               65.00%股权,苏州建赢友财投资管理有
   谢海闻            董事       和友财中磁间
                                               限公司为公司股东嘉赢友财和友财中
                                  接持有
                                               磁的基金管理人,两者合计持有公司
                                               17,405,300 股份。
                                               朱鷖佳持有同系资本 80.00%股权,同
                                通过同系恒奇
                                               系资本为公司股东同系恒奇、同系嵩
   朱鷖佳            董事       等主体间接持
                                               阳、同系九州的基金管理人,三者合计
                                    有
                                               持有公司 13,033,255 股份。
                 副总经理、技
   李东升                         直接持股                              4,634,520
                   术总监
                                  直接持股                              1,518,800
    于锋             监事       通过量子聚能   于锋持有量子聚能 0.34%的份额,量子
                                  间接持有     聚能持有公司 14,883,513 股份。
                                               虞文颖持有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正帆
                                通过资产管理   科技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虞文颖         董事会秘书
                                计划间接持有   2.43%份额,该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
                                               4,697,634 股份。
   虞健海           财务总监    通过资产管理   虞健海持有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正帆

                                       10
             所担任职务/亲
    姓名                        方式                     股份数
                 属关系
                             计划间接持有   科技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23%份额,该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
                                            4,697,634 股份。
                                            曹晓芳持有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正帆
                             通过资产管理   科技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曹晓芳        监事
                             计划间接持有   2.07%份额,该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
                                            4,697,634 股份。

   截至 2020 年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11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志杰                     业敬轩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