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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帆科技:正帆科技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2021-08-25  

                        证券代码:688596        证券简称:正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7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帆科技”或“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
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超高纯砷化氢、
磷化氢扩产及办公楼(含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新能源、新光源、半导体
行业关键配套装备和工艺开发配套生产力提升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分别延长至 2022 年 12 月、2022 年 12 月。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
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正帆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8 号)
注册同意,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4,235,447 股,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5.6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6,569,454.49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95,846,528.36 元(不含增值税)后,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10,722,926.13 元。截至 2020 年 8 月 14 日,上
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 2020
年 8 月 14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00Z0030 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已对
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
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投资总    拟用募集资
             项目名称                                        原计划完成时间
号                                  额        金投入总额
       新能源、新光源、半导体
       行业关键配套装备和工
1                                  8,081.00      8,081.00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艺开发配套生产力提升
               项目
       超高纯砷化氢、磷化氢扩
2      产及办公楼(含研发实验     18,153.00     18,153.00   2022 年 3 月 31 日
           室)建设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18,000.00                         -

             合计                 44,234.00     44,234.00                         -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公司同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40)。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新能源、新光源、半导体行业关键配套装备和工艺开发配套生产力提
升”项目承诺募集资金投入 8,081.00 万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该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953.85 万元,与承诺投入金额相差 7,127.15 万元,主要
原因系,受疫情影响,该募投项目涉及的部分进口研发材料和设备交货延迟。结
合目前该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
生变更的情况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2 年 12 月。
     公司“超高纯砷化氢、磷化氢扩产及办公楼(含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承
诺募集资金投入 18,153.00 万元。2021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
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铜陵正帆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为实
施地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2),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实际投入
金额 1,136.41 万元,与承诺投入金额相差 17,016.59 万元。本项目原计划于 2022
年 3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目前由于新增铜陵募投项目选址用地土地招拍挂尚
未完成,对项目用地的挂牌程序、规划协调等前期准备正在推进,鉴于募投项目
实施地未达到开工条件,结合目前该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
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
期至 2022 年 12 月。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系公司基于审慎投资决策。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情况,
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将“新能源、新光源、半导体行业关键配套装备
和工艺开发配套生产力提升”项目和“超高纯砷化氢、磷化氢扩产及办公楼(含
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均延长至 2022 年 12 月。具体如下:


                                           变更前预计达到可    变更后预计达到可使
序号               项目名称
                                             使用状态日期          用状态日期
        新能源、新光源、半导体行业关键配
  1     套装备和工艺开发配套生产力提升项       2021 年 12 月         2022 年 12 月
                      目
        超高纯砷化氢、磷化氢扩产及办公楼
  2                                             2022 年 3 月         2022 年 12 月
            (含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募
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后,但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
实施主体,不会对后续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系根据募投项目推进过程的内外部实际情
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同
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
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
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已经正帆科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出具
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