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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帆科技:正帆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8-25  

                           证券代码:688596        证券简称:正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3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8月24日以现场结合
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19日以邮件、
书面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YU DONG LEI(俞东雷)先生主持,
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
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0)。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的同意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行权价格的议案》
    由于公司已经实施了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授予股票
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0.10 元/股调整为 20.00 元/股。
此次调整符合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

041)。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的同意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超募资金14,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
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具体内容详见本公 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45)。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的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香港正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增加资注册资本的
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香港正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
正帆”)增资485万美金,用于香港正帆的日常运营需要,此次增资行为系满足公
司战略发展需要,维持公司正常运营所需,并且对公司规模化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
作用。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56,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的同意意见。


    7.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情况,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将“新能源、新光源、半导体行业关键配套装备和工艺开发配套生产力提升”项目
和“超高纯砷化氢、磷化氢扩产及办公楼(含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均
延长至2022年12月。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
审慎决定,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后,但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

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后续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募投项
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
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特此公告。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