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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帆科技: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1-11-20  

                        证券代码:688596          证券简称:正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1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
                               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扬州福翌聚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工商更名前为“宁波量子聚能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州福翌”)持有公司股份 14,883,513 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80%。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并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扬州福翌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
量不超过 7,695,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
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进行,减持
期间为 2021 年 12 月 13 日至 2022 年 3 月 12 日(窗口期不减持),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2,565,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减持期
间为 2021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窗口期不减持),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5,13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增发、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
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上述股份减持价格按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
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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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扬州福翌出具的《关于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减持
     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减持计划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扬州福翌聚
能 股 权 投 资 5%以上非第一                                           IPO 前取得:14,883,513
                                   14,883,513                5.80%
合伙企业(有 大股东                                                   股
限合伙)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竞价交
            计划减持   计划减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易减持
            数量(股) 持比例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期间
扬州福翌    不超过:   不超      竞价交易减持,         2021/12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自身资
聚能股权    7,695,00   过:3%    不超过:               /13~        格         得         金需求
投资合伙    0股                  2,565,000 股           2022/3/
企业(有                         大宗交易减持,         12
限合伙)                         不超过:
                                 5,130,000 股
     注:扬州福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后的 3 个月内
     进行;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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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扬州福翌(工商更名前为“宁波量子聚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承诺:
    (1)本企业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次发行前本企业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未来持续看好正帆科技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
有其股票。本企业将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企业作出的有关股份锁定承
诺的前提下,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予以适当减持。
    (3)本企业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正帆科技股份的,减持程序将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
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4)本企业减持所持有正帆科技股份的方式应当符合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以及其他符合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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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
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上述股东
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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